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國家人事部第6號令)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精神,經中***舒城縣委、舒城縣人民政府同意和六安市人社局核準,2014年我縣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壹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保證招聘工作規範、有序進行,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原則
壹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二堅持嚴把政策,規範操作。
二、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由“舒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工作領導組”統壹領導,中***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舒城縣教育局、衛生局等部分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配合,中***舒城縣紀委、舒城縣監察局全程監督。
三、招聘計劃
***計228名。其中,安排了1名招聘計劃用於定向招聘經我省統壹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體計劃分布及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2014年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對象
壹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中專及其以上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⒈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⒋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25周歲以下”為“1988年3月30日以後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⒈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⒉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⒊現役軍人;
⒋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⒍法律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原國家人事部第6號令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招聘程序
壹報名
⒈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為2014年3月30日至4月4日 。報名地點設在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壹樓大廳。
⒉報考人員須提供的證件、材料
⑴全日制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⑵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屬正式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應出具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須經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章,證明式樣見附件3)。報考要求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崗位的須提供相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
⑶申請筆試加分或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還須分別出具以下材料:
①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②“特崗教師”須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③“三支壹扶”人員須提供由全國“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④大學生服務西部誌願者應提供由***青團中央統壹制作的服務證、《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⑷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4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名。
⑸所有報考人員須同時提交《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和近期壹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
⒊報名有關要求
⑴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崗位,並須使用同壹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⑵報考鄉鎮幼兒園、鄉鎮新農合、鄉鎮衛生院崗位的,不填報到具體用人單位。聘用對象上崗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選工作單位。
⑶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壹致,並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⑷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應及時繳納筆試費用。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費用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在報名期間內未繳納筆試費用的視作自動放棄報名。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並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⒋開考比例
應聘同壹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壹般不得低於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於崗位被取消後3日內到舒城縣人社局改報其他崗位或領取已繳納的筆試費用。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少數特殊(緊缺專業)崗位或招聘高層次人才的崗位,經“舒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工作領導組”批準後可適當降低比例開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低於3:1的,將取消該招聘計劃。
二考試
⒈考試方式和科目
招聘考試主要采取筆試方式。其中,舒城縣文化館舞蹈教師崗位(崗位代碼:SC14068)和舒城縣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崗位代碼:SC14069、SC14070)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專業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科目為《公***基礎知識》。其他所有崗位招聘考試只采取筆試方式,筆試科目為《公***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公***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寫作。《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相應層次的業務知識。其中,《臨床醫學壹》考試內容為普通高等院校現行大學本科起點臨床醫學專業知識,《臨床醫學二》考試內容為普通高等院校現行大學專科起點臨床醫學專業知識。具體考試科目詳見《2014年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⒉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定於2014年4月26日上午(7:50-9:30《公***基礎知識》;10:00-12:00《專業知識》),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應於4月23日至25日正常工作時間憑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壹樓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並務必在規定的時間持準考證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筆試。
⒊加分公示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筆試結束後,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我縣將通過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對公示無異議的,將予以每科筆試成績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⒋筆試成績合成與公布
舞蹈教師和播音主持崗位考生《公***基礎知識》成績即為筆試總成績;其他所有崗位考生《公***基礎知識》成績與《專業知識》成績按4:6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所有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將通過相關網站向社會公布。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總成績達到60分的考生,方可進入下壹環節。
⒌專業面試
舞蹈教師和播音主持崗位考生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各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最後壹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壹並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舞蹈教師崗位面試采取專業理論面試和現場表演方式進行,播音主持崗位面試采取朗讀指定稿件和現場模擬主持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試者專業水平。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
為確保人員專業素質,設定面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對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進入下壹環節。
三體檢和考察
依據各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考試總成績相同的:舞蹈教師和播音主持崗位考生按《公***基礎知識》成績高低排序,若《公***基礎知識》成績也相同,則以《公***基礎知識》試卷主觀題得分高低排序;其他崗位考生按《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若《專業知識》成績也相同,則以《專業知識》試卷主觀題得分高低排序),按與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名單。
⒈體檢
按照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於進壹步規範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衛生部《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進行,由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社局統壹組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工作結束後,由所在體檢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並加蓋體檢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招聘缺額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最多可遞補壹次。
⒉考察
考察工作由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社局統壹組織,舒城縣教育局、衛生局等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配合開展。主要對被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招聘缺額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最多可遞補壹次。
四公示與聘用
⒈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相關網站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正式聘用對象。
⒉選崗
報考鄉鎮幼兒園、鄉鎮新農合、鄉鎮衛生院崗位的正式聘用對象,由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社局組織分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工作單位。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選崗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⒊審批
公示與選崗結束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出具聘用報告,連同《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正式聘用對象考察材料和學歷、學位、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報舒城縣人社局辦理審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資格等證件及相關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公示結束後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⒋聘用與管理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壹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監督檢查
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範、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舒城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應立即制止並責令改,對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信息發布和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公告在舒城縣人民政府網(www.shucheng.gov.cn)、舒城先鋒網(sc.ahxf.gov.cn)、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crsj.gov.cn)、舒城教育信息網(www.scedu.gov.cn)、舒城縣衛生局網(www.scws.gov.cn)等網站發布。招聘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遞補、公示和聘用等有關信息也將陸續通過以上網站向社會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64-8689057(舒城縣人社局)、0564-8626350(舒城縣委組織部)
監督舉報電話:0564-8621152(舒城縣監察局)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於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八、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考試,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附件:⒈ 2014年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⒉ 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⒊ 關於同意×××同誌報考舒城縣事業單位的證明(式樣)
中***舒城縣委組織部
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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