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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靈魂

第六章無我理論

壹般我們在梵語中使用“靈魂”、“自我”、“自我”或“阿特曼”(編者註:阿特曼其實只是“我”的意思,這種用法已經使用了很長時間,但是否與奧義書和吠檀多的哲學相壹致值得懷疑。這些詞在使用時,所隱含的意思是,人體內存在著壹個不變的、永恒的絕對實體。這個實體是千變萬化的現象世界背後不變的本質。根據壹些宗教,每個人都有壹個獨立的靈魂,是上帝創造的。人死後永久生活在地獄或天堂,其命運完全取決於造物主的判斷。按照其他宗教的說法,這個靈魂可以經歷很多世,直到完全凈化,最後與神或梵天或神與我融為壹體,因為壹開始就是從那裏流出來的。這個人身上的靈魂或自我,是所有善惡行為的思考者、接受者、賞罰接受者,這種觀念被稱為我見。

在人類思想史上,佛教是唯壹不承認這個靈魂、自我或神性存在的。根據佛陀的教導,我看到的是虛假和邪惡的信仰,與真理絕對不同。只能產生“我”“我的”等有害思想,私欲,貪婪,執著,仇恨,怨恨,尊重他人,懶惰,利己主義等問題。它是世界上壹切麻煩的根源:從個人沖突到國家間的戰爭,它都是根源。總之,世界上所有的罪惡都可以追溯到這個邪見。

在心理學上,有兩種根深蒂固的觀念:自衛和自保。為了自衛,人類創造了上帝,並依靠上帝獲得保護、安全和信任,就像孩子依靠父母壹樣。人類為了生存,想出了靈魂(上帝和我)不滅的想法,這樣才能永存。因為他的無知,懦弱,恐懼,貪婪,人類需要這兩樣東西來安慰自己。因此,他熱情地緊緊抓住它們。

佛陀的教義不僅不鼓勵這種無知、怯懦、恐懼和貪婪,而且還從壺底汲取新的思想,並將這些(壞習慣)連根拔起,以便使人類覺悟。根據佛教,上帝和靈魂的概念是虛幻的。神學雖然是高度發達的理論,但仍然只是過去的壹個微妙的影子,只是披上了玄奧的形而上學和哲學術語的外衣。這些觀念根深蒂固,深受人類喜愛,這使得人類不願意聽到,更不願意理解任何違背它們的教義。

佛祖非常熟悉這壹點。其實他曾經說過,他的教義是逆潮流而動的,是逆人類的私欲而動的。開悟僅僅四周後,他坐在壹棵榕樹下,心想:“我已經證明了真理。”這個道理很難理解...只有智者才能知道...被強烈欲望征服,被黑暗包圍的人,看不到這個道理。這個道理是逆勢的,崇高的,深刻的,微妙的,難以知道的。"

他心裏這麽想,佛也曾經猶豫過。向世界解釋他所證明的真理會是徒勞的嗎?然後他把世界比作壹個荷塘:在荷塘裏,有的荷花還潛在水底,有的已經長到水面上,有的還沒被水碰到就浮出水面。同樣,這個世界上也有形形色色,根不壹樣的人。有些人會明白這個道理,佛祖會決定怎麽說。[註1]

無我論(或靈魂不存在論)是起源論的推論,是分析五蘊的自然結果。[註2]

在討論第壹貴真(苦真)時,已經解釋過,所謂眾生或個體,都是由五蘊組成的。通過對五行的分析和考察,我們找不到它們背後的另壹個不變的本質可以稱為我、神我或自我。這是壹種分析方法,但利用綜合法的起源理論也能得到同樣的結果。根據起源理論,世界上沒有什麽是絕對的。壹切都是因果(由條件構成),相對,相互依存。這是佛教的相對論。

在正式討論無我的問題之前,應該有壹個簡明的起源論概念。這壹原則可以用四個簡短的公式來表示:

事出有因,此生有因;

這是沒有理由的,也是沒有理由的。[註3]

在起源、相對、互存的原理下,整個生命的存在、持續、消亡都用壹個叫做起源定律的公式來解釋。這部法律分為十二個部分:

第壹,因為無知,所以有各種各樣的意誌活動。

第二,因為有各種各樣的意誌活動,所以是有意識的誕生(線意識)。

第三,因為有意識,所以有靈體現象(知名知色)。

第四,因為靈體現象,所以有六根(六名六色)。

五、因為有六根,所以有與外界的聯系(六位壹體聯系)。

六、因為與外界有(感官和心靈)的接觸,所以是各種各樣的感受(緣觸)。

七、因為有各種各樣的感情,所以有各種各樣的貪“渴(愛)”(緣分的愛)。

八、因為有各種貪婪的愛,是執著於它而造成的(愛被奪走)。

九、因為有執著,所以有存在(取緣)。

十、因為有存在,所以有生命(有緣)。

十壹、因為有生命,所以有。

十二、腐敗、死亡、悲傷、痛苦等。(生老病死,悲傷苦惱)。

生命就這樣開始,存在,延續。如果我們顛倒這個公式的順序,我們將得到下面的邊消光逆定理:

(絕滅),因為意誌活動停止,知覺也同時停止(線絕滅即知識絕滅)...甚至因為生命的停止,所有的腐敗、死亡、悲傷等等都被毀滅了。

這裏要理解的是,緣起法的每壹部分,壹方面是由許多條件(註定的)和組合(條件註定的)而產生的,另壹方面,也構成了其他部分賴以產生的條件(條件-ing)。【註4】因此,它們之間的關系是完全相對的、相互依存的、相互聯系的。沒有什麽是絕對獨立的。所以佛教是不接受原因的,上面已經提到了。起源定律是壹個首尾相連的環,而不是壹條直鏈。[註5]

自由意誌問題在西方思想哲學界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根據緣起法,這個問題在佛教哲學中是不存在的,也不可能產生。既然整個存在都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因緣和組合)、相互依存的,那我們怎麽可能獨自解脫呢?意誌和其他思想壹樣,是註定的。所謂“自由”本身就是相對的,是註定的。沒有什麽是絕對自由的,無論是身體上還是精神上,因為壹切都是相對的,相互依存的。自由意誌的含義是與任何條件和因果關系無關的意誌。但是整個存在的世界是有條件的(註定的),相對的,受因果法則支配的。在這種情況下,不管條件和因果,意誌或任何東西是如何產生的?這裏所謂的自由意誌概念,基本上還是和上帝、靈魂、正義、獎懲等概念相聯系的。不僅所謂的自由意誌不是自由的,就連自由意誌這個概念也不是無條件的。

根據緣起法和眾生是五行組合的分析,在人體內部或外部有壹個永久的本質,稱為神我、我、魂、我、我。這種觀念只能算是壹種邪惡的信仰,壹種心理形象。這是佛教的無我或靈魂不存在論。

為了避免混淆,這裏必須說明,真理有兩種:世俗真理和至高無上的真理。【註6】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我、妳、眾生、個體等名詞時,不要因為沒有我和眾生,就把上述名詞當成廢話。這些名詞在世俗意義上也是真實的。但是,最高的真理是,其實沒有自性,也沒有眾生。《大乘莊嚴經》中說:“要知道‘布特伽羅’只是壹個假名(按世俗說法,有所謂眾生),並無真正意義。”[註7]

把大小乘以各教派的異同,就是否定神仙和我的存在。因此,沒有理由假設完全壹致的佛教傳統已經偏離了佛陀最初的教導。[註8]

因此,最近有少數學者違背佛教精神,企圖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將“我”的概念導入佛教教義中,這是非常奇怪的。這些學者對佛教及其教義非常推崇,對佛教的敬仰猶如泰山北鬥。但他們無法想象,像佛陀這樣頭腦清晰、思想深邃的思想家,會否定他們迫切需要的神我和自我。他們下意識地尋求佛的支持,以滿足自己對永生的需要——當然不是個人的小我,而是大“我”的永生。

如果妳單純的相信有上帝、有我、有我,甚至明白指責佛陀不承認有上帝、有我是不對的,都沒有關系。但是,不可能把壹種佛陀從未接受過的思想註入佛教。就我們所見,在現存的原始佛經中,這個概念是不被佛陀接受的。

信仰上帝和靈魂的宗教,並不是這兩個概念的秘密。反而常常壹遍又壹遍的宣揚,盡可能的花言巧語,吹牛。如果佛陀曾經接受了這兩個在所有宗教中都極其重要的概念,他壹定會公開宣布,就像他談論其他事情壹樣,而不是保密,讓人們在他死後2500年才發現。

然而,當人們想到佛教的自我缺席會摧毀他們想象中的“我”時,他們就緊張了。佛不是不知道這壹點。

壹個和尚曾經問過佛陀:“佛陀!有沒有人因為發現身體裏沒有永久的實在而痛苦?”

“是啊,和尚們!”佛陀回答道。“有些人持這種觀點:‘宇宙是上帝和我,我死後將與它合而為壹,我將永生。我將永遠這樣存在下去。當他聽到如來和他的弟子所宣揚的教義時,目的是摧毀所有的假設(戲劇理論).....而“渴(愛)”,並達到虛無、絕滅、涅槃,那人心想:‘我要滅了,我要滅了,我將不復存在。’於是他難過,焦慮,焦慮,恍惚,不知道該怎麽辦。所以,有壹些僧人因為在身體裏找不到壹個永久的實體而痛苦。"[註10]

在其他經文中,佛陀也說:“比丘!這種認為沒有‘我’或者‘我是什麽’的想法,對於無知的普通人來說是很可怕的。”[附註11]

想在佛教中找到壹個“我”的人是這樣論證的:“誠然,佛陀把眾生分析為要知要行的眾生,說這五樣東西都不是“我”。但他沒有說除了五蘊之外,人或其他地方沒有‘我’。”

這個論點有兩個站不住腳的理由:

第壹,按照佛陀的說法,壹切眾生只不過是由五行調和而成。沒有別的了。在《無經》中,佛陀曾經說過,眾生中除了五蘊之外,還有其他的東西。

第二,在不止壹部佛經中,佛陀斷然否認神、自性、靈魂、自我、小我在人體內或人體外或宇宙任何地方的存在。讓我們試著用例子來說明:

巴利文《法鞠婧》中有三首極其重要的詩,是佛教的精髓。這三首詩是二十章中的第五、第六和第七首詩(或全經中的第二七七、第二七八、第二七九首詩)。

第壹首和第二首詩裏有壹句話:

“凡有出息者,皆無常。”以及“壹切有希望的事都是苦的(各行各業都是苦的)。”

第三個說:“諸法無‘我’(諸法無我)。”[附註12]

請特別註意這裏。第壹首和第二首詩都用了“有為事(行)”二字,第三首詩卻用了“法”二字。為什麽三姐不用壹姐二姐那樣的“行”(有出息的事)字,而用“法”字?這才是重點。

原來【註13】的意思是五蘊及本源、依存、相對(精神和肉體都有)的壹切事物。如果第三首詩也說“萬物(有為之物)無我”,那麽可能有人會認為,有為之物雖無我,但有為之物、五蘊之外,仍可能有壹個“我”!第三首詩用“法”字,就是為了避免這種誤解。

“法”字的含義比“行”字寬泛得多。在佛教中,沒有比“法”這個詞含義更廣的術語了。不僅包括有為之事,還包括無為的“絕對”和涅槃。世間萬物,善惡,無為,相對絕對,都不包含在這個“法”字裏。所以按照這個意思,“諸法無我”顯然是指不僅五蘊之內沒有我,五蘊之外或者離開五蘊也沒有我。【註14】無論在人(Butgalo)還是在法,都沒有我。大乘佛教的態度也是如此。在這壹點上,壹般與上座相同。既強調法無我,又強調人無我。

在《阿拉嘎杜帕瑪-經》中,即《中經阿拉嘎杜帕瑪經》中,佛陀對弟子說:“比丘們!妳可以接受靈魂是真實存在的理論。只要妳接受這個理論,所有的悲傷和苦惱都不會再出現。但是,僧侶們!妳見過這樣的靈魂嗎?接受它可以讓悲傷和苦惱不再產生?”

“當然不是,佛祖!”

“很好,僧侶們。和尚們!我從未見過這樣的靈魂,我接受了也不會重生。”[附註15]

如果曾經有壹個靈魂的本體被佛陀接受,他壹定會在最後壹節解釋它,因為他已經要求僧侶接受不會引起痛苦的靈魂本體。但在佛陀看來,並沒有這種靈魂論。任何關於靈魂的理論,無論多麽深奧微妙,都是虛無縹緲的幻想,徒然制造各種問題,隨之而來的是壹系列的煩惱、苦惱、災難、煩惱等等。

在同壹部佛經中,佛陀接著說:“比丘們!既然我和任何與我有關的東西(我是什麽)都是實在不可得的,所謂‘宇宙就是上帝和我(靈魂’);我死後,我會變成神,我會永生。我將永遠存在,這難道不是壹個徹底的愚蠢嗎?”[附註16]

在這裏,佛陀明確表示,神、魂、我,其實都是高不可攀的。相信有這種事,但沒有比這更蠢的了。

想在佛教中找到“我”的人也舉壹些例子。這些例子,先是他們翻譯錯了,然後又曲解了。壹個著名的例子是法語句子經典第十二章第四節,也就是第壹百六十首詩。他先把原文中的Atta hi attano natho翻譯成“我是我的主人”,再把這首詩解釋成“我是自我的主人”。

首先,這個翻譯壹點都不正確。這裏的阿塔不是具有靈魂意義的“我”。在巴利語中,atta這個詞通常用作反身代詞或不定代詞,除非在少數情況下,特別是在哲學中,那裏有壹個靈魂的本體論(利己主義),如上所述。在《法居經》第十二章等多處用作反身代詞或不確定代詞。它的意思是我自己,妳自己,他自己,某人,某人自己等等。[附註17]

其次,natho的意義不是“主宰”,而是依靠、支持、拯救和保護。【註18】因此,Atta hi attano natho的真正含義是“人要靠自己”或“人要自助(養活自己)”。這與任何形而上的靈魂或“我”無關它的意思很簡單,只是:人應該依靠自己,而不是別人。僅此而已。

另壹個試圖將“我”的概念註入佛教的例子是《大乘經》中斷章取義的名句Attadipa Viharatha Atta Sarana Anannasarana。【註19】這句話的意思是“把自己當作妳的島(養)來居住,把自己當作妳的避難所,不要把別人當作妳的避難所。”【註20】佛教中要見“我”的人,把阿塔迪帕、阿塔-阿薩拉納這兩個字曲解為“以“我”為燈塔”、“以“我”為皈依者”。[附註二十壹]

除非我們考慮這些話的背景和上下文,否則我們將無法理解佛陀給阿難的訓誡的全部意義和重要性。

佛陀在他死後三個月,住在壹個叫朱方義的村子裏。那時候他八十歲,病重,生命垂危。然而,他認為如果不把這個壞消息告訴他心愛的和親密的弟子,Tial就死了,這是不恰當的。因此,他鼓起勇氣,決心忍受壹切痛苦,戰勝病魔,恢復健康。但是他的健康狀況仍然很差。他病愈後,有壹天,他坐在戶外陰涼的地方。阿難,他最忠實的侍者,來到他心愛的主人面前坐下。他說:“親愛的先生,我過去壹直照顧他的健康。我以前照顧他的病。但壹看到佛祖的病,我就覺得眼前壹片漆黑,神誌不清。我只有壹點安慰。我認為佛陀不會死,直到他留下了關於僧團的教義。”

於是佛陀充滿了慈悲和人情,溫柔地對他忠誠而敬愛的侍者說:“阿難!僧侶們想從我這裏得到什麽?我已經教了妳所有的法(真理),不管它的秘密。如來的手掌裏沒有關於真相的秘密。當然,阿難,如果有人認為他應該領導僧團,僧團應該依靠他,他應該留下遺產。但是如來沒有這個想法。那麽,他為什麽要給僧人留下遺產呢?我現在老了,阿難!已經八十歲了!舊車必須修理後才能繼續使用。同樣,在我看來,如來的身體只有通過修復才能繼續活下去。所以,阿難!妳們要以自己為孤島(依托)而定居,以自己而不是任何人作為自己的皈依;以法律為妳的島(養),以法律為妳的皈依,不要以其他任何東西為妳的皈依之地。”[附註22]

佛陀對阿難說這些話的意圖非常明顯。阿難非常沮喪。他認為他們的主人死了,他們都會變得孤獨,無助,無助。於是佛陀給了他安慰、勇氣和信心。告訴他們要靠自己,靠他教的“法”,不要靠任何人任何事。在這裏提出壹個關於上帝、我和自我的形而上問題,實在令人發指。

然後,佛陀向阿難解釋,壹個人應該如何成為自己的島嶼或信任,以及如何以“法”作為自己的島嶼和信任:培養清晰的心。我對自己的身、情、心王、心(四念)的壹切,總是了如指掌。【註23】在這裏,佛陀根本沒有談到上帝、我或自我。

另外,有壹條信息是想在佛教中找到上帝的人經常引用的。有壹次,佛陀從波羅奈去尤樓羅聘,在路上他坐在壹棵樹下。那壹天,三十個朋友,都是年輕的王子,帶著他們年輕的妻子,在這個森林裏野餐。壹個未婚王子帶了壹個妓女和壹個女同性戀。當其他人玩得開心的時候,妓女偷了壹些值錢的東西就跑了。王子們在森林裏尋找她。他們看到佛陀坐在樹下,問他是否看到壹個女人。佛陀問他們這是做什麽用的。他們說明原因後,佛陀問他們:“年輕人!妳怎麽想呢?找女人?還是在尋找自己?哪個對妳更好?”[附註24]

這又是壹個簡單自然的問題。把上帝、自我等等形而上的觀念拖進這場官司,真的沒什麽意義。王子們回答說,還是自己找吧。佛陀然後告訴他們坐下來為他們解釋。在有據可查的原始經典中,佛陀對他們說的話,沒有壹句是關於神和我的。

很多文章都寫過,旅行者的奶奶問佛祖有沒有上帝和我,佛祖卻保持沈默。故事是這樣的:

老婦人來到佛陀面前,問道:

“可敬的喬答莫!我有上帝嗎?”

佛祖守口如瓶。

"那麽,尊者喬達摩,我沒有上帝嗎?"

佛祖依舊守口如瓶。老婦人站起來走了。

行者走後,阿難問佛陀,為何不回答婦人的問題。佛陀解釋了他的立場,說道:

“阿難,旅行者的祖母問我,‘有我嗎?’如果我回答‘是’,那麽,阿難,我將和普通梵天僧侶站在壹起。

“與此同時,阿難,旅行者問我,‘沒有我嗎?’如果我回答,“不!”那我就站在那個心靈破碎的和尚壹邊了。[附註25]

“此外,阿難,老婦人問我,‘有我嗎?’如果我回答‘是!’這個回答符合我所知道的“萬法無我”嗎【註26】?"

“當然不是!佛。”

“還有,阿難,行者問我,‘沒有我嗎?’如果我回答,“不!”那會讓本來就很迷茫的老太婆越來越迷茫。他會這樣想:我曾經有壹個神,我(我)[註28],現在沒有了。"[註29]

現在很清楚佛陀為什麽保持沈默了。但如果把整個背景,佛對待問題和提問者的態度考慮進去,我們會更好理解。不幸的是,這種態度被討論這個問題的人完全忽略了。

佛不是電腦。不管別人問什麽問題,他都會不假思索的回答。他是壹位務實的老師,富有同情心和智慧。他回答問題不是為了炫耀自己的聰明和知識,而是為了幫助提問者走上開悟之路。他與人交談時,總會記住對方的水平、傾向、根源、性格以及對某個問題的理解能力。[附註30]

佛陀認為,處理問題有四種方式:(1)有些問題必須直接回答;(2)有些問題必須用分析方法來回答;(3)其他需要用反問句回答的問題;(4)最後,還有壹類問題需要擱置。[附註31]

擱置壹個問題有很多方法。其中壹種方式是說問題無解。有幾次,同壹個老婦人來問佛教界有沒有真理,佛陀就這麽告訴了他。[註32]他給了犯人和其他人同樣的答案。但他無法回答有沒有神這個問題,因為他壹直在討論和解釋這個問題。他不能說“我是”,因為這違背了他所知道的壹切。而他也不能說“沒有我”,因為那會無謂地、無意義地增加老婦人的煩惱。這位老婦人早就承認,她已經被壹個類似的問題弄糊塗了。他還沒有到可以理解“無我”的地步。所以在這種特殊情況下,保持沈默,不回答問題是最明智的。

特別難忘的是,佛與婆婆相識已久。這不是這位好奇的旅行者第壹次拜訪佛陀了。我的導師,既睿智又悲涼,曾經為這個迷茫的法律人煞費苦心,對他表示深深的關懷。在最初的巴利文劇本中,很多地方都提到了這個流浪者。他經常去見佛陀和他的弟子,壹遍又壹遍地問他們同樣的問題。顯然,他對這些問題感到非常厭煩,幾乎著了魔。【註34】佛陀的沈默似乎比任何雄辯的回答對婦女們的影響更大。[附註35]

有人認為“我”就是所謂的“心”或知覺(知識)。但佛陀說,認色為我,不如認心、思想或知覺為我。因為身體似乎比思想更堅實。心、念、識日夜運動,遠快於體色的變化。[註36]

“我”的概念是壹種“我存在”的模糊感覺。這個“我”的概念沒有對應的實體。但是看到這個就是進入涅槃。這不是壹項容易的任務。《雜經》【註37】中有壹段夏莫加僧侶和壹群僧侶關於這個問題的對話,發人深省。

這群和尚問夏莫加,他在五蘊中有沒有看到“我”或者任何與“我”有關的東西。夏莫加回答說:“不是。”然後,僧侶們說,如果是這樣,他應該已經是壹個無塵的阿羅漢了。但是,查摩嘎接受了,雖然他在五蘊中尋求“我”和“我所擁有的”,“我還不是壹個免於塵垢的阿羅漢。同修們!關於五義,我有壹種‘我存在’的感覺,卻看不清楚‘這是我的存在’。”接下來,查莫嘎解釋了他所謂的“我的存在”,即非色、非受、非思、非行、非知,不是五蘊之外的任何東西。但他對五雲有壹種“我存在”的感覺,卻看不清楚“這就是“我存在”。[附註38]

他說那就像壹朵花的香味,既不是花瓣香,也不是顏色香,更不是花粉香,而是花香。

查莫加進壹步解釋說,即使是已經證明初果的人,仍然有“我存在”的感覺。但是後來他往前走了,這種“我存在”的感覺就完全消失了。就像新洗的衣服上有化學藥品的味道,放在盒子裏壹段時間後就會消失。

根據原始記錄,他們所有人,包括查摩加本人,在討論結束時都變成了無塵、汙垢的阿羅漢,最終“我存在”被根除。

按照佛陀的教導,持有“無我”(破我)的觀點和“有我”(共我)的觀點,同樣是錯誤的。因為兩者都是枷鎖,都是從“我存在”的幻覺中誕生的。在無我問題上的正確立場是,不要執著於任何觀點或看法,而是要客觀真實地觀察壹切,不要矯揉造作。觀察這個所謂的“我”和“眾生”,不過是靈與肉的合成。在因果關系的制約下,它們相互依存,瞬息萬變。在整個存在的世界中,沒有什麽是永恒不變的。

當然,這就提出了壹個問題:如果沒有上帝,沒有自我,沒有自我,誰會得到回報?這個問題,沒有人比佛陀本人更能回答。壹個和尚問這個問題,佛陀說:“我已經教過妳們了,和尚!”在萬物、萬物、萬物中見本源。"[註39]

佛陀所教導的無我、無魂或無我之說,不應被視為否定或消亡。和涅槃壹樣,是真理和現實;現實決不能是消極的。相信有壹個不存在的虛幻的我是消極的!“無我”的教導消除了虛假信仰的黑暗,產生了智慧之光。不是負面的。沒有壹句話說得好:“無我是事實。”[註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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