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應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或向頒發衛生許可證的主管單位衛生局舉報。
2.也可撥打消費者投訴熱線12315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3.壹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對消費者健康造成損害,也可以保留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餐飲業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才能正常經營,食藥監也會定期檢查。如果發現不合格,就要處罰。
首先,餐廳衛生不合格的範圍包括:選址及環境處理、經營場所、餐具及工具、衛生管理、原料、加工操作等。,以及基本衛生要求和管理標準。
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加強餐飲服務環境衛生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餐飲服務環境衛生管理,落實《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保障人民群眾餐飲消費安全。監督檢查或者抽查發現餐館有違規行為的,對餐飲服務進行監管,應當提供整改,依法嚴厲查處。
日常監督檢查、抽檢監測、行政處罰等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同時保持投訴舉報渠道暢通,鼓勵消費者和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監督。
對不合格餐館,由監管部門給予以下處罰,沒收違法所得、食品添加劑、工具、設備、原料等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根據違法生產經營情況,貨值金額1000元以下的,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00元以上的,處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責令停產停業,甚至吊銷其許可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的食品生產經營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食品衛生管理,檢查本法的實施。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食品加工技術的改進,促進食品衛生質量的提高。
第二十八條
各類食品市場的主辦者應當負責市場內的食品衛生管理,並在市場內設置必要的公共衛生設施,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在其管轄範圍內行使食品衛生監督職責。
第三十三條
食品衛生監督的職責是:
(壹)開展食品衛生監測、檢驗和技術指導;
(二)協助培訓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監督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
(三)宣傳食品衛生和營養知識,進行食品衛生評價,公布食品衛生情況;
(四)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選址、設計進行健康審查,並參與項目驗收;
(五)調查食物中毒和食品汙染事故,並采取控制措施;
(六)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進行巡邏監督檢查;
(七)追究違反本法的責任,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八)負責其他食品衛生監督事項。
第三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列臨時控制措施:
(壹)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二)封存被汙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並責令清洗消毒。
經檢驗,被汙染的食品應予以銷毀;未包裝的食品應當啟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