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喉和破傷風類毒素。
預防兩種百日咳之壹的疫苗;
滅活百日咳博德特氏菌全細胞疫苗;
無細胞疫苗,含1-5單位純芽孢桿菌蛋白。
防腐劑(如硫柳汞或苯氧乙醇)、穩定劑(如凝膠或聚山梨醇酯80)和佐劑如氫氧化鋁或磷酸鋁。
預防白喉、百日咳和破傷風的疫苗(DPT)混合在壹起,以便兒童可以接種壹次。成年人使用的疫苗通常只有白喉和破傷風的聯合疫苗,低濃度白喉類毒素(Td)或破傷風類毒素(TT)僅用於孕婦控制新生兒破傷風。
a)白喉類毒素
白喉類毒素是滅活的白喉毒素制劑。通常,它作為吸附氫氧化鋁或磷酸鋁的制劑提供,並與其他毒素或疫苗結合。類毒素的含量用絮凝顆粒(Lf)來衡量,免疫力用每份國際單位(IU)來衡量(這些標準的衡量方式不同,不能直接換算)。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規定,7歲以下兒童每支疫苗的效力不得低於40國際單位。
輕度不良事件
50年前,保護兒童和成人免受白喉感染的努力帶來了不可接受的局部和全身反應。壹般來說,這些反應是對白喉蛋白的ⅳ型遲發性過敏反應。純化類毒素,將其吸附在氫氧化鋁上並降低其濃度(Mortimer Jr等,1990)大大降低了此類反應的頻率。
對於接受過強化劑量的人,吸附白喉類毒素更容易使其產生反應(Edsall et al .,1954)。它們出現的頻率隨毒素的濃度和接種前血液中白喉毒素抗體的水平而變化。
輕度反應包括:
局部反應,輕至中度:接種部位發紅、疼痛、變硬(11%-38%)。
壹般反應:壹過性發熱(1%),不適,疼痛,潮紅。
嚴重不良事件
曾有全身性蕁麻疹或瘙癢的報道,也有罕見的過敏反應。最近關於白喉類毒素單壹不良反應的數據很少,因為它通常與成人破傷風類毒素和7歲以下兒童百日咳疫苗聯合使用。
b)破傷風類毒素
破傷風類毒素是壹種滅活毒素制劑。類毒素以簡單(未吸附)形式或被磷酸鋁或氫氧化鋁吸附的形式單獨使用或與其他類毒素或疫苗聯合使用。破傷風類毒素以國際單位表示的效力,因制備方法和生產廠家不同,可有很大差異,但世界衛生組織規定每劑不得少於60國際單位。破傷風疫苗局部反應的頻率和嚴重程度隨著劑量和年齡的增加而增加(Myers等,1982)。吸附疫苗註射使調料接觸皮下組織時,局部反應和無菌性膿腫的風險增加(EPI,1982;馬克,1999).這對發展中國家通過孕婦免疫預防新生兒破傷風尤為重要。
輕度不良事件
最常見的是輕微的局部反應,如疼痛和紅斑,發生率在25%至85%之間(Mortimer Jr等人1999)。在某些情況下,接種部位會形成結節,並持續數周。每百萬劑疫苗接種無菌性膿腫6-10例。
0.5%-10%的強化註射病例出現全身反應;這種反應包括發熱、不適、顫抖、全身疼痛和頭痛。
嚴重不良事件
變態反應
全身性蕁麻疹和過敏反應少見(1-6例/1萬劑)。在超免疫人群中可能出現Artus型過敏反應(對免疫綜合征高度敏感)和嚴重的局部反應,這些人群在接種疫苗前具有高值的抗破傷風抗體。
臂神經炎
這種癥狀被定義為上肢神經叢的功能障礙,不涉及其他周圍或中樞神經系統結構(AAP,1997),並且這種反應在接種破傷風類毒素後已有報道(相對風險5-10;每65438+萬劑0.5-1例(疫苗安全委員會,1994)。通常與多次接種疫苗有關(Rutledge和Carter,1986)。
吉列爾莫-巴雷特綜合征
在接種疫苗後6周內發生,與破傷風疫苗的成分有關。美國的壹項調查檢查了306例發生在成人和兒童身上的綜合征,並認為如果這種關聯存在,那也是非常罕見的(Tuttle等人,1997)。
c)白喉和破傷風類毒素聯合疫苗
白喉和破傷風聯合疫苗減少了白喉成分,用於7歲以上兒童。局部和全身反應的強度和頻率隨著年齡、接種拷貝數和類毒素濃度而增加(Myers等,1982;疾控中心,1996;NCCI,1998).所以白喉疫苗的含量減少了,反應的次數和嚴重程度也降低了。現有數據表明,白喉和破傷風類毒素可產生不良反應。
輕度不良事件
白喉類毒素疫苗產生局部反應,疼痛、腫塊、紅斑占10%-75%。壹些疫苗接種者在註射部位產生小結節持續數周。每百萬份接種有6-10例無菌性膿腫。發熱等全身反應(肌肉疼痛、頭痛)占10%。
嚴重不良事件
上述章節中描述的破傷風、臂神經炎和格林-巴利綜合征的過敏反應也適用於白喉類毒素疫苗。
d)百日咳疫苗
目前使用的百日咳疫苗有兩種:全細胞疫苗和無細胞疫苗。
全細胞疫苗是濃度超過4個國際單位的死百日咳微生物的懸浮液。
無細胞疫苗由純百日咳抗原組成。目前所有疫苗都含有百日咳類毒素(每支3.2-40微克),大部分含有絲狀凝集素(每支2.5-34.4微克)。疫苗中的其他抗原可能包括pertactin (1.6-23.4μg)、菌毛2 (0.8-5μg)和菌毛3(5μg)(CDC,1997)。
以下兩章列舉了接種百日咳聯合白喉、破傷風類毒素後的不良反應。
e)百白破疫苗包含全細胞百日咳疫苗。
輕度不良事件
百日咳的全細胞成分主要但非全部負責接種百白破疫苗後的反應(Cody,1981;Scheifele,1994;古普塔,1991;櫻桃,1996).6歲以下兒童白喉、破傷風、百白破三聯免疫對比研究表明,過敏反應、紅腫、水腫、發熱、嗜睡、皮膚炎癥、嘔吐、食欲不振、持續哭鬧的發生率明顯較低(Cody,1981)。
在另壹項研究中,將過去接種過兩次百白破疫苗的6個月大嬰兒與無效對照劑進行了比較(Long,1990)。百白破疫苗產生的疫苗除>:水腫5 cm,發熱39.4℃以上,除尖叫外的各類反應明顯增加。
接種百白破疫苗的人群有40%-80%出現疼痛、水腫、紅斑等輕度不良反應。很少有人會在接種部位產生小結節,並持續數周。每100支疫苗中有6-10例無菌性膿腫。
輕度全身反應包括38℃以上的發熱和皮膚炎癥(40-%-75%)、嗜睡(33-62%)、食欲不振(20-35%)、嘔吐(6-13%)。
局部反應的頻率隨著接種次數的增加而增加,而全身反應(Cody,1981;加拿大傳染病,1992;除了發熱(Cherry,1996)之外,都隨著後續的接種而消失。肌肉註射吸附疫苗時將鋁鹽註射入皮下組織,局部反應更強烈(Ipp,1989)。
嚴重不良事件
具體的嚴重不良反應總結如下:
哭了3個小時以上(主要是因為疼,1%)。
體溫超過40.5℃(0.3%)。
異常尖叫(0.1%)。
驚厥(通常伴有發熱,12 500疫苗中有1例)(Farrington等,1995)。
低反應低張力(1,750疫苗,1例(Cody,1981)。
過敏反應罕見(2例接種654.38+萬疫苗)(Edwards等,654.38+0999;美國疾病控制中心,1996).
有驚厥史(相對危險度為6.4)或有家族史(相對危險度為2.4)的兒童更容易發生驚厥(Edwards等,1999;利文古德,1989).接種百白破疫苗後三天內出現驚厥的相對風險有所增加(Farrington,1995)。
在接種時、接種後4小時和8小時服用撲熱息痛或任何合適的退燒藥可以減輕發燒和隨後的局部反應(AAP,1997)。這對有驚厥個人或家族史的人也是有益的(Ipp等,1987;美國疾病控制中心,1987 .)
美國疫苗安全委員會1994得出結論,百日咳疫苗可能導致永久性腦損傷的證據不足(Edwarda等人,1999)。此外,專家否認百白破疫苗與自閉癥、嬰兒痙攣、雷伊綜合征和嬰兒猝死綜合征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f)含有無細胞百日咳疫苗的DTP三聯疫苗。
輕度不良事件
壹般來說,含有無細胞百日咳成分的疫苗具有相同的副作用,但頻率低於含有全細胞百日咳成分的疫苗。(愛德華茲等人,1999;美國疾病控制中心,1997).研究逐漸證明,與百日咳非細胞成分的疫苗反應頻率,並不比註射不含百日咳的疫苗(DT或Td疫苗)後的頻率高(Gustafsson,1996)。有研究表明,接種首針疫苗(2、4、6個月)的兒童,除嘔吐外的所有輕中度反應都有很大差異(見表4)(Mills et al .,1998;德克爾等人,1995;德克爾& amp愛德華茲,1996).
表4:接種百白破疫苗後24小時內。
輕度至中度反應的百分比
反作用
無細胞疫苗a)
全細胞疫苗b)
範圍
平均值
紅色1-19mm
15.1-44.0
31.4
56.3
發紅超過20毫米
1.4-5.9
3.3
16.4
水腫1-19mm
7.5-28.6
20.1
38.5
水腫超過20毫米
0.8-8.0
4.2
22.4
渴望
1.6-13.2
6.9
40.2
體溫37.8℃-38.3℃
16.0-29.2
20.8
44.5
體溫在38.4℃以上
1.6-5.9
3.7
15.9
皮膚發炎
12.6-24.4
17.1
41.5
感到疲倦和困倦
29.4-59.2
42.7
62.0
食欲不振
17.7-27.2
21.7
35.0
嘔吐
7.4-21.6
12.6
13.7
a)與白喉和破傷風類毒素結合的所有13種不同的無細胞百日咳疫苗,每種疫苗含有1-4種抗原。
b)全細胞百日咳疫苗結合Lederle白喉和破傷風類毒素。
來源:德克爾等人(1995)。
嚴重不良事件
估計嚴重和罕見不良反應頻率的研究仍在進行。即使接種無細胞疫苗後出現驚厥、持續哭鬧、體溫超過40℃、低滲、低反應,接種全細胞疫苗後,輕、大反應減少壹半以上(Edwards et al .,1999)。
壹些研究已經證實了用含有全細胞的疫苗代替含有無細胞百日咳的疫苗作為剛開始接種程序的兒童的加強劑的安全性(Pichichero等,1997;哈爾珀林等人,1996;費爾德曼等人,1992)。特別是,開始接種無細胞百日咳疫苗加強劑(第四劑)的兒童比他們最初的全細胞疫苗產生了更多的局部反應。然而,盡管與非細胞疫苗相關的局部和全身反應的頻率隨著接種拷貝數的增加而增加,但這種反應的頻率低於全細胞疫苗。
開封4歲男童接種疫苗不良反應家長索賠3萬元。
發熱10.7%,皮疹3.5%,這是接種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的概率。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疫苗有副作用。開封的年輕媽媽朱明月就是其中之壹,但防疫站和幼兒園都沒有告訴她這件事,她的孩子就這樣被“抓住”了:發燒、說胡話、大聲哭鬧10多天。
醫生提示,發燒等“不良反應”大多發生在接種疫苗後。兒童接種疫苗後應密切註意病情,如有異常應立即送醫院。
兒童在“中間”接種疫苗
開封市華凱幼兒園2班4歲學生周潤童,今年2月27日接到學校通知,順河區衛生防疫站要來幼兒園給所有孩子打疫苗。
交了58元錢後,小潤通接種了壹種名為“麻疹”的疫苗。
“那天晚上,孩子出現了發燒、胡言亂語、哭鬧等癥狀。”小潤通的母親朱明月說,3月3日上午,她帶孩子去順河區衛生防疫站詢問,被告知是正常反應,建議喝抗病毒口服液。但之後她的病情壹直沒有緩解,發展成高燒,全身起疹子,滿嘴水泡,口腔大面積潰瘍,無法正常進食,日夜哭鬧。
隨後,小潤通被朱明月送到開封市第壹人民醫院住院治療,並被確診為疫苗反應和口腔潰瘍。住院10天。
由於統壹幼兒園和和順區衛生防疫站均稱對此事不負責,家屬壹怒之下將其告上法庭,索賠醫療費和精神損害賠償3萬余元。65438年10月9日,該案在開封順河區法院開庭審理,雙方各執壹詞,法庭未當庭宣判。
被告認為自己沒有過錯。
“已經六個多月了,孩子晚上睡覺會突然從夢中驚醒,哭鬧不止。”朱明月說,而且還有可怕的“後遺癥”:每隔兩天,他就會跟媽媽說自己的小屁股不幹凈,但實際上什麽都沒有,孩子嘴巴周圍還能看到壹圈白色的印子,那是打了疫苗留下的痛,所以賠償3萬元精神損失費也是合情合理的。
庭審中,被告代理人堅稱“接種程序合法,不存在過錯,不應承擔責任”,並提供了壹份證據:“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風疹聯合減毒活疫苗”說明書,其中寫明“可出現壹次性發熱、散在皮疹,2天以內可自行緩解,不良反應發生率依次為發熱10.7%、皮疹3.5%。對此,原告律師河南天之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認為,家長並不知道疫苗仍然會有副作用,幼兒園和防疫站沒有盡到告知義務,也沒有詢問孩子是否適合接種此類疫苗。存在明顯的工作疏漏,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將近壹半的年輕父母不知道疫苗有副作用。
孩子遭遇了10天,朱明月壹直自責,因為夫妻倆不知道疫苗會有副作用。鄭州大學第三附屬醫院主任醫師田在今年五月進行了壹項調查。受訪者是年齡在25歲至35歲之間的父母。其中48%不知道疫苗會有副作用,完全知道疫苗副作用的家長不到20%。“疫苗本身就是壹種降低其活性的病毒。接種疫苗後,難免會有壹定的副作用,大多會出現發燒等癥狀。這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護理好,副作用對寶寶的傷害會小壹些。”田建議,孩子接種疫苗後,壹定要密切關註他的病情。4小時內最好不要洗澡,在針眼處塗薄薄的薯片。壹旦在不幸中變成3.5%,有發熱等不明癥狀的孩子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接種疫苗的副作用是普遍現象,沒必要講。”田提醒,年輕媽媽在接種疫苗前壹定要詳細詢問疫苗可能出現的副作用,並讓醫生了解孩子的病史,以確定孩子是否適合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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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接種異常如何賠償?
我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因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造成受種者死亡、嚴重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害的,應當給予壹次性補償。
因接種第壹類疫苗(由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應當按照政府規定接種)引起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需要補償的,補償費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在預防接種工作經費中安排。
開封4歲男童接種疫苗不良反應家長索賠3萬元。
發熱10.7%,皮疹3.5%,這是接種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的概率。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疫苗有副作用。開封的年輕媽媽朱明月就是其中之壹,但防疫站和幼兒園都沒有告訴她這件事,她的孩子就這樣被“抓住”了:發燒、說胡話、大聲哭鬧10多天。
醫生提示,發燒等“不良反應”大多發生在接種疫苗後。兒童接種疫苗後應密切註意病情,如有異常應立即送醫院。
兒童在“中間”接種疫苗
開封市華凱幼兒園2班4歲學生周潤童,今年2月27日接到學校通知,順河區衛生防疫站要來幼兒園給所有孩子打疫苗。
交了58元錢後,小潤通接種了壹種名為“麻疹”的疫苗。
“那天晚上,孩子出現了發燒、胡言亂語、哭鬧等癥狀。”小潤通的母親朱明月說,3月3日上午,她帶孩子去順河區衛生防疫站詢問,被告知是正常反應,建議喝抗病毒口服液。但之後她的病情壹直沒有緩解,發展成高燒,全身起疹子,滿嘴水泡,口腔大面積潰瘍,無法正常進食,日夜哭鬧。
隨後,小潤通被朱明月送到開封市第壹人民醫院住院治療,並被確診為疫苗反應和口腔潰瘍。住院10天。
由於統壹幼兒園和和順區衛生防疫站均稱對此事不負責,家屬壹怒之下將其告上法庭,索賠醫療費和精神損害賠償3萬余元。65438年10月9日,該案在開封順河區法院開庭審理,雙方各執壹詞,法庭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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