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開車方案
壹、運行前應對鍋爐內部進行檢查,特別是新裝或經檢修過的鍋爐,烘爐前應做好以下檢查及準備工作:
1.鍋筒及集箱內有無附著物或遺忘物。
2.人孔、手孔密封是否嚴密,必要時更換密封墊並加以緊固。
3.鏈條爐排冷態試車48小時以上,爐排不能起拱,要求平穩轉彎,擰緊千斤壓碼,調整爐排,以防跑偏。
4.主動爐排片和側墻的密封塊間的最小間隙不小於4毫米。
5.爐排軸兩側於側板的距離在鏈軸處應保持相等,主動爐排片與鏈齒的齒合良好。
6.檢查是否有斷裂爐排片,爐排軸是否有彎曲。
7.爐排面上不允許有不相幹的雜物(如螺栓、鐵釘等)。
8.煤閘板左右兩側與爐排面距離相同,以保持煤層厚度相等,蓋板要嚴密以防止漏煤卡住煤閘板。
9.爐排各風室風門和煙道的調節門開關靈活。
10.鼓、引風機、出渣機,給水設備試車要正常。
11.管道部分是否嚴密、完整。
12.省煤器是否嚴密,煙氣通道是否暢通。
13.所有軸承箱及油杯內是否註滿的潤滑油或黃油。
14.附屬零件裝置是否齊全。
15.上水試壓,首先打開放空閥,以便上水時排出鍋爐內的空氣,上水壹定要緩慢,水溫不宜過高20-70℃為宜(冬季50℃以下),試驗時若環境溫度低於5℃時必須有防凍措施。升壓要緩慢且不能用電動離心泵升壓,待水壓升至1.3—1.5MPa時,仔細檢查人孔、手孔、壓力表、溫度計、法蘭片間、填料等處所有與鍋爐和集箱連接密封處是否有滲漏現象,然後在試驗壓力下保持20分鐘,然後降至工作壓力下進行檢查,再檢查期間壓力應保持不變。
16.對鍋爐附件及相連接處的檢查:
(1)壓力表、水位計是否有滲漏現象,彎管連接管是否有異常,安全閥是否調整到規定的開啟排放壓力,排汙閥是否開閉靈活,及所有閥門填料是否有充分的調節余地,排汙管道是否有異常。
(2)電路、電盤是否正常、靈敏。
(3)補水泵及電機是否正常,轉向是否正確及減震墊情況、填料密封情況和軸承的潤滑情況。
(4)進風機、引風機及電機是否正常。
(5)出渣機空轉時是否有鏈條斷裂及磨損嚴重現象。
(6)各變速箱、減速機的運轉情況、油位是否正常。
二、烘爐和煮爐:
待鍋爐主機、輔機檢查無問題時,證實各部件有安全啟動的條件,即可進行烘爐和煮爐。
1.目的:新裝或是大修後的鍋爐,由於磚墻和灰縫中含有較多的水分,所以要把爐墻爐拱中的水分慢慢烘去,以防體積猛烈膨脹使爐墻及爐拱裂縫變形甚至倒塌。煮爐的目的在於清除爐內的雜質和油垢,煮爐時,爐內加入適量的氫氧化鈉或磷酸三鈉溶液(5%),使爐水成為堿性,去掉油垢等。
2.烘爐的準備
(1)鍋爐及附屬設備全部組裝和冷態試運轉完畢,經水壓試驗合格。
(2)爐墻砌磚完畢和保溫結束後,應打開各處門(前、後爐門、煤閘板等)自然幹燥壹段時間。
(3)清理爐膛、爐拱的爐灰及爐渣、煙道和風道內部。
3.烘爐方法和要求:烘爐壹般由三種方法(火焰、熱風、蒸汽),根據本公司鍋爐情況,火焰方法較為適合。
(1)將木柴集中在爐排中間,約占爐排面積的二分之壹,點燃後用小火苗烘烤,同時將煤前擋板開至約五分之壹處,使煙氣緩慢流動,鍋爐水溫保持在70℃左右,並盡量使火焰對前、後拱爐墻受熱充分、均勻,保持2—3天後可少量加煤,逐漸取代木柴烘烤,並將前擋板開至約三分之壹處,此時,可適當增加通風量,使鍋爐內水加熱到輕微沸騰,註意各部位的溫差要小,各部位膨脹均勻,以免爐墻幹燥後失去密封性和爐拱不堅固出現裂縫。
(2)烘爐時爐墻、爐拱不出現裂紋和變形為合格,然後增加通風量使溫度緩慢升高,升溫過快會使鍋爐部件損壞,快裝鍋爐壹般需用1—2小時起壓,升溫期間可適當換水,上補下排減少上下之間的溫差,此時檢查各連接處(法蘭、水位計、壓力表、閥門等)有無滲漏,並加以緊固,做升壓準備。
(3)整個烘爐期間要註意溫度的上升速度。本公司鍋爐在壹般維修後,烘爐需要5—7天的時間,重型爐墻或是剛澆築的爐拱則需7—15天的烘爐時間。
4.烘爐前的點火註意事項:
(1)嚴禁用揮發性強的油類易燃物引火(汽油、溶劑等)。
(2)煙囪抽力不足或沒有抽力時不能點火,必要時用木柴草類在煙囪底部加熱。
5.在烘爐完成前2天即可用火堿或磷酸三鈉溶液進行煮爐,其用量以鍋爐容積每立方米計,前者為5公斤,後者為3公斤,煮爐所用的藥品配置成濃度為20%的均勻溶液,不得將固體藥品直接加入爐內。打開上鍋筒後人孔。把配置好的藥品溶液壹次性註入鍋筒內,然後關閉人孔,開啟壹只安全閥或副汽閥,讓鍋爐內的空氣和蒸汽有向外的排出通道。
6.將已處理好的水通過省煤器註入鍋爐內,上水壹定要緩慢,上水時間夏季不小於壹小時,冬季不小於兩小時,水溫不應超過90度,以防鍋筒內產生過大的溫差。讓鍋內水位升至水位表的2/3處,關閉給水閥,待鍋爐內水位穩定後,觀察水位有否降低。
7.在爐排前1-1.5米長的範圍內鋪壹層20—30毫米的煤渣,在煤渣上放置不帶鐵釘木板,再次用油棉紗或其它引燃物點火。
8.柴火要逐漸增強,前4-6天爐內保持不起壓,如起壓現象打開安全閥,水位下降時要及時補水,4-6天後,可間斷開啟引風機和鼓風機,進行通風,壓力要緩慢的逐漸升至0.4MPa後,保持壹天(24小時)然後停止燃燒,讓壓力逐漸降至0.1MPa以下,待水溫降至70度以後,開啟所有排汙閥,將爐水全部放出。
9.待鍋爐冷卻後,打開人孔手孔用清水沖洗鍋爐內部,並進行檢查,如發現仍有油垢應按以上辦法(用木柴點火,升火時間不少於3小時)再進行烘爐直到鍋筒內部無油汙為止。烘爐和煮爐效果達到要求時,即可升壓。
三、升壓:
經各方面、全方位檢查無問題時,即可進入升壓程序,進水前必須關閉排汙閥,開壹只安全閥或打開副汽閥,讓鍋爐內空氣可以排出。
1.水通過省煤器緩慢進入鍋爐內部,水溫不能高於90℃,而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時,關閉給水閥,觀察水位有否降低。
2.爐排上放置木柴,開大引風煙氣調節門,增大自然通風。引燃後間斷開啟引風機,並間斷手工添煤,當煤層燃旺後,關閉點火門,並進行機械加煤能連續著火,調節鼓風量,爐膛負壓保持在-20--30帕。註意開啟引鼓風機前必須把門關閉,以減少電機負荷便於啟動,並時刻註意水位是否在正常範圍以內,做到高排低補。
3.升溫不能太快,否則會影響鍋爐壽命,初次升溫從冷爐至氣壓升至所需用壓力必須不低於7小時,以後除特殊情況外冷爐不少於2小時,熱爐不少於1小時。
4.當開啟壹只安全閥,冒出蒸汽時,要沖洗壓力表和水位計。方法:開啟放水旋塞 關水旋塞 開水旋塞 關汽旋塞 開汽旋塞 關放水旋塞,水位線應該是輕微波動。
5.當壓力升至0.2—0.3兆帕時,檢查人孔、手孔各連接是否滲漏,並檢查排汙閥是否嚴密,同時使用給水設備和排汙裝置,排汙前註意水位情況,查看排汙閥的操作靈活性。
6.當鍋爐內壓力逐漸上升時,註意鍋爐各部件有無特殊響聲,如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機檢修。
7.升壓至所需壓力後,並以鍋爐負荷大小及煤質情況來調整煤層厚度、爐排速度和通風量,三者不能單壹調整,否則會使燃燒工況失調造成能耗大、效率低。
四、當壓力升至車間所需壓力後,鍋爐進入穩定運行狀態,司爐工在時刻監視壓力表示指示、水位顯示的同時做好以下正常操作:
1.水位調節,盡量做到均衡連續地給水,要少補、勤補,但上下波動不能超過40mm,以保持水位在正常水位線附近輕微波動,(本公司鍋爐最低水位線在水位計的中間),若兩臺水位計顯示水位不同要立刻查明原因,並加以糾正和維修。正常運行時水位必須保持在最低水位線以上。
2.汽壓的穩定性主要是取決於操作工的燃燒調節。正常運行時,必須時刻監視壓力表顯示,並不得超過設計工作壓力,鍋爐壓力的變化,說明蒸發量與負荷間的矛盾,蒸發量大於蒸汽負荷時,氣壓就上升,蒸發量小於蒸汽負荷時,氣壓就下降。所以,鍋爐壓力的調節也就是蒸發量的調節,蒸發量大小又取決於司爐工對燃燒的調節。
3.燃燒調節:對鍋爐的正常運行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必須依據負荷的變化調節燃燒,相應增減燃料的供給量,而燃料的增減也必須要調整相應的通風量,再就是爐排的速度,爐排的速度主要是來控制火床的部位,靠前、偏後都會使壓力不穩定,也將會出現不完全燃燒,冒黑煙降低鍋爐效率。本公司鏈條爐應保持薄煤層,快速爐排,小通風量的操作方法較為適宜。
4.要達到安全、經濟、穩定運行的目的,必須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有較高的爐膛溫度,其主要取決於煤的質量,像灰分高、碳含量低、揮發性低的煤,熱值不高,所以爐膛溫度也不會高。在煤質方面,壹般用眼觀看火焰,火焰的顏色為橙色,熱值較高,但爐膛溫度不能超過1300℃。
(2)保證適當的二氧化碳,也與操作有關,在操作過程中,調解通風量的大小直接影響過剩空氣量,增加煙氣,體積就會增加,而二氧化碳的含量就相應減少。
(3)灰渣中可燃燒的物質視為燃料,應盡量降低灰渣中可燃物質的含量,殘碳量<25%。
(4)降低排煙溫度,通過調整和充分對省煤器的利用,在額定蒸發量時運行,排煙溫度應控制在170—180℃。
(5)對鍋爐的熱效率來講,每臺鍋爐的蒸發量大小不同,熱效率就會不同,蒸發量與熱效率成正比,本公司鍋爐的熱效率應在60%以上。
(6)對負壓的調節,主要取決於風量的調節,風量大小必須與爐膛燃燒工況相適應,負壓過小火焰可能噴出,燒壞爐門或危害人員安全,負壓過大會降低爐膛溫度,增加熱損失,而降低了鍋爐的熱效率,對負壓的試定,用火機或其它火焰,在爐門望火孔處,火焰向爐內吸入較為適宜,爐膛負壓保持在-20—30帕之間。
5.正常燃燒應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勻呈黃亮色,沒有冷風火口,燃盡呈淡灰色。
6.根據車間所需用汽來調節鍋爐負荷和燃燒室。保證氣壓穩定當負荷增加時,先增加引風,再增加送風,然後增加爐排速度,必要時增加煤層厚度;負荷減少時,先減慢爐排速度,然後減少送風再減少引風,必要時減薄煤層厚度。
7.燃料是熱二類煙煤,煤塊最大不超過40毫米,煤進入鍋爐前澆水混合均勻,鐵器不能進入鍋爐,以免卡住爐排。
8.煤層厚度及爐排速度與煤的性質和爐膛負荷有關,大部分燃料在正常運行下,煤層厚度不應超過170毫米,壹般為90—120毫米之間,煤層厚度調整後,不宜多動,只有煤種更換或負荷變化時,才改變煤層厚度。
9.煤澆水多少,應保證著火理想和煤不會在煤鬥內搭橋,壹般以手捏能結成松團最為適宜,含水量在10%—13%之間。
10.煤進入爐膛後,應距煤閘板0.3m範圍著火,在任何情況下不允許在煤閘板下燃燒,如距煤閘板0.4m或以上處著火,就是脫火,如在煤閘板下燃燒,可適當加水,並加快爐排速度,如發生脫火,可在爐門處用火鉤撥火。
11.煤應在爐排尾部前0.5米左右處燃燒完畢,發現結焦時要打焦,焦塊不能超過300mm,火床出現火口或高低不平,應耙平,保證火床平整。
12.應避免長時間壓火,因為長時間壓火爐排和爐排兩側側板不能得到足夠的冷卻,會帶來:
(1)爐排兩側板發生彎曲,卡住爐排;
(2)爐排過熱容易損害;
(3)爐排軸彎曲。
13.爐排卡住的原因:
(1)兩邊螺母松緊相差很大,爐排跑偏;
(2)爐排在鏈輪處起拱,與側密封塊卡住;
(3)鐵物原因,爐排片破碎沈頭絲釘松脫把爐排卡住;
(4)大塊結焦的阻力。
14.爐排風門壹般首、尾全關,中間全開,根據用汽情況和負荷大小,可調節中間風門,但焦碳必須在尾部0.5m處燃盡。
15.前煤鬥裏的碎煤屑可回收,和煤攪均勻後繼續燃燒。
16.排汙是使鍋爐水的堿度不能超過所規定的範圍,排汙量根據化學分析結果來調節排汙閥。定期排汙,在鍋爐低負荷時進行效果較好,集箱排汙在低負荷進行,在保持效果的情況下,時間盡量要短,以免影響水循環,排汙時註意水位,兩臺或兩臺以上使用壹排汙管道,壹定要註意,切不能同時排汙。
17.排汙具體操作:首先將第二只排汙閥(離鍋爐遠的壹只)全開,然後微開第壹只給管道預熱,再緩慢開大第壹只,排汙完畢後,先緩慢關閉第壹只,再關第二只,其目是讓第壹只是控制閥,以保持第二只嚴密性,當第壹只漏時,可使用第二只。
18.排汙後檢查事項,排汙完畢過壹時間後,用手試摸管道是否冷卻。
19.為確保水位清晰,無假水位,每班必須按時清洗,以便於操作。
20.為保證通風量,定期拉風室兩次(每班)。
21.前後滾筒、變速箱、軸套等處加油點必須每班註油壹次,保證潤滑部位正常。
22.水處理壓力表必須控制在0.20—0.4Mpa之間,確保壓力穩定,出水合格。
23.為減少引風機葉輪的損壞,除塵器下封口必須是關閉狀態,放灰時,除塵器下部暫存罐內可少有爐灰(壹般不能見煙囪冒黑煙為原則)。
24.要時刻監視鍋爐的運行工作是否正常。
25.做好鍋爐房的清潔、交接班、安全、巡檢等相關工作。
五、停爐:
1.臨時故障停爐:先關鼓風機,微開引風機,停止爐排,清除煤閘板,防止燒壞煤閘板。迅速處理故障,若在1-2小時內無法解除故障,請轉入暫時停爐繼續解除故障。
暫時停爐:是有計劃進行的,具體步驟如下:
(1)停爐前根據用汽情況,提前20—30分鐘停止供煤爐排速度減至最慢,擡起點火門,待爐排前的煤進入煤閘板200—300mm後,停止爐排放下煤閘板防止大量冷風進入適當關小鼓風機,煤燃盡後停止鼓風。
(2)冷卻後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爐時水位高於正常水位。
(3)停止供汽後使鍋爐內壓力降到0,再關總汽閥及煙汽調節門。
(4)爐排上沒有火後,使鍋爐自然通風。
(5)煤燃盡後,重新啟動高速爐排,將煤灰渣除凈,爐排冷卻後停止爐排轉動。
完全停爐,壹般運行2--3個月後應停爐壹次,停爐時註意安全和維護設備,按照2的步驟停爐後,待爐水冷卻到70度以下時,才可把爐水放出,再擡安全閥讓鍋筒內部與大氣相通。如需縮短冷卻時間,可通過給水管道進入冷水,同時通過排汙閥放出熱水,但水位不得低於正常水位,爐水放出後,再開人孔、手孔,用清水沖洗水汙。
緊急停爐:壹般是在鍋爐出現較大的事故後,為保證人身及設備的安全時采取的措施,主要防止事故擴大,具體步驟如下:
(1)先停鼓風,再停引風。
(2)立即停止給煤,並將爐排前余煤扒出,停止送風。
(3)爐排速度開至最大,使爐排的煤盡量短時間內落入渣鬥,並用水澆灰。
(4)打開各風室風門,停止引風、使自然通風。
(5)繼續轉動爐排直到爐排冷卻為止。
如果車間短時間內停用蒸汽時,立刻停止爐排,關閉進風機,註意水位情況,若壓力繼續上升,可停止引風,可適當排汙降壓,並觀察水位情況,待出渣機內無爐渣時,停止出渣機,並時刻做好開機準備。
六、保養
有兩種方法,幹法和濕法。停爐壹個月以上用幹法,壹個月以下用濕法。
幹法:放去爐水清除汙垢,沖洗幹凈,爐膛內微火烘幹,在鍋筒內放置生石灰,並不與金屬接觸,生石灰的重量,以鍋筒容積每立方8公斤計算。關閉人孔、手孔,每三個月檢查壹次,如生石灰成粉狀,須立即更換,鍋爐運行時將生石灰取出。
濕法:放出爐水,清理汙垢,沖洗幹凈,註滿水,將水加熱到100度,讓水中的氣體排出爐外,關閉所有閥門。冬季不可采用濕法 ,以免凍壞鍋爐。
七、維護保養
1.鍋爐和運行期間應註意下列各點
(1)不允許爐膛噴煙正壓燃燒,因容易燒壞閘門、看火門以及弧形管托扳等。
(2)如發現前拱磚斷裂脫落,應在24小時內停爐進行更換。
(3)爐排前部鏈輪軸和筒的油杯中,每班應旋緊壹次軸承加油。
(4)每班應檢查調速裝置出渣機頭部減速箱以及引風機軸承箱內的潤滑油,油位應保持在變動範圍內,淺則應及時加油,滲油要及時消除。
(5)若引風機發生劇烈振動,應停車檢查,壹般因內部葉輪磨損而導致,應予調換。
(6)鍋爐底部地平面上不可積水,以防潮濕腐蝕底座。
2.鍋爐運行2—3星期應進行檢查壹次。
(1)檢查前拱是否斷裂脫落。
(2)使鏈條爐排空載轉動,在爐前鏈軸處檢查是否有爐排片斷裂,若有應進行更換。
(3)水位表、閥門、管道法蘭等處如有滲漏應予修復。
3.鍋爐運行每隔6個月,應停爐進行全面的檢查維修,除做好上述2的各項工作外,還需進行下列工作:
(1)打開省煤器頂蓋,清除管處結灰,並拆除彎頭,清除內部汙垢。
(2)清除鍋筒內部、水冷壁管內以及所有集箱內的水垢和泥渣,並用清水洗凈。
(3)清除水墻壁管及鍋筒著火面上的煙垢、煤灰。
(4)將鍋爐內外進行檢查,如受壓部分的焊縫,鋼板內外有無腐蝕現象,若發現有嚴重缺陷應即早修理,若缺陷並不嚴重,可留待下次停爐時修理,如發現有可疑之處,但並不影響安全生產時,應做出記錄以便日後參考。
(5)檢查完畢後可在表面塗鍋爐漆,以防腐蝕。
(6)檢查引風機的動軸承是否正常,葉輪和外殼的磨損程度,使用單位應經常保持葉輪的備件。
(7)必要時將爐墻及外面罩殼,保溫層卸下,以便徹底檢查,如發現有嚴重損壞部分,必須修好後方可繼續使用,同時把檢查結果及修理情況填入鍋爐安全技術登記簿。
4.鍋爐保溫層罩殼及鍋爐底座(包括爐排底板下平面和鼓風管)每年至少要油漆壹次。
5.鍋爐運行壹年以上應作下列檢查維修工作:
(1)調速裝置、出渣機減速箱、引風機軸承箱等均應拆開清洗,並調換潤滑油,安全離合器嚙合面如有磨毛應進行修整,油封若損壞則應更換。
(2)檢查出渣器磨擦件的磨損情況並及時修復。
(3)拆開鏈條爐排,檢查鏈條、爐排片、爐排銷軸、後微法蘭軸、支架上和底板上的磨條等處的磨損情況,嚴重時應予以更換。
拉爐排時必須按運行轉動方向由上面從前部向後拉,不可倒拉,鋼絲繩扣的地方不可用卸夾,以免下部卡住,後滾筒裝置時應嚴格註意軸線平行度,以免爐排跑偏。
6.水壓試驗步驟:
(1)水壓試驗時,進水溫度保持20—30度左右,溫度低易使鍋爐外壁凝有露水,與發生滲水等情況會混淆不清,增加檢查困難;溫度過高則易引起不均勻的脹縮,且外表溫度太高能使水滴蒸發,使滲漏處不易發現。
(2)水上滿後,漸升高壓力時,即進行壹次嚴密性檢查,必要時可緊壹次法蘭人孔門和手孔蓋的螺釘。
(3)水壓試驗時,水壓應綏慢地升降,當水壓上升到工作壓力時,應暫停升壓,檢查有無漏水或異常現象,然後再升壓到試驗壓力,保持20分鐘,若壓力沒有下降,降到工作壓力進行檢查,檢查期間壓力應保持不變。
(4)發現任何滲漏情況都應做好記錄,以便降低到大氣壓時進行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