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開始實施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保健品的定義是:“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旨在補充維生素和礦物質的食品。即適合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身體的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對人體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傷害。”也就是說保健品本身沒有療效。它可能對身體有壹定的調節作用,但要靠它治病,那就是木的命運。如果壹個東西的目的是治病,那麽它就應該作為壹種藥物來銷售,而不是作為壹種保健品來銷售。
其實還有壹點需要註意:藥品上市前,需要經過嚴格的檢測和審核,以檢驗其療效、安全性和副作用;至於保健品,因為不是用來治病的,所以在批準上市的時候不需要嚴格檢查療效和副作用。所以,如果妳看到或聽到某個保健品聲稱治愈了某個疾病,壹定要盯緊它——即使不是騙子,通常也是虛假宣傳。那麽,如何區分藥品和保健品呢?壹般正規藥品上會有“中藥準子”字樣,表示是國家批準生產的藥品(如果只批準試制,則為“中藥準子”)。
另外,以前的藥也用了“魏堯的準字”和當地的“魏堯的準字”,但那些都過了有效期,所以現在不用了,只用了“中醫的準字”。但是保健品的生產不需要通過藥品的方式進行審批,所以上面的logo是“國適健”(以前有“微適健”,現在已經不用了)。同時會有壹個看起來像警察戰術單位的“健康食品”標簽。
所以,購物的時候,要註意看清楚。那些寫著“國家食品健康”“保健食品”的不能當藥吃。如果連“石國健”字都沒有,說明這種東西連保健食品都沒批過,安全性不好說,得多加小心。
我不反對吃保健品,但希望大家都知道為什麽需要吃,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真正有用的保健品,而不是被商家的宣傳所困。希望本文的信息對妳給自己或者家人朋友買保健品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