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壹)綜合科
負責局機關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財務預決算和日常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保密、安全、信訪、政務公開、宣傳報道、文字綜合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協調推進醫療、醫保、醫藥 "三醫聯動 "改革。
(二)待遇保障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籌資、待遇保障相關政策,完善大病保險制度和公務員補助等政策,做好醫療保險政策和醫療救助政策的銜接,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制定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醫療服務管理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特殊病和慢性病管理、異地就醫結算管理等相關政策。負責監督管理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相關政策的落實。組織推進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
(四)藥品價格與招標采購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擬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配送、結算管理等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技術經濟評價工作。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基金監督科
擬訂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組織實施市級醫療保險基金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推進全市醫療保險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險智能審核監控系統的開發和管理;承擔醫療保險相關指標信息的綜合統計和匯總上報工作。履行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行政職責,監督指導經辦機構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騙保違規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