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用報銷比例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參保狀態在職退休70周歲以下70周歲以上門診起付線1800元1300元報銷
?比例
70%(社區醫院報銷90%)85%(社區醫院報銷90%)90% 2萬元以上60%80% 不設封頂線 普通住院起付線 自然年度內首次住院1300元,以後每次住院650元 統籌基金(自然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10萬元) 三級醫院起付線 3萬元以下-85% 95.5%(含補差 4.5%) 3 萬-4 萬元以下 90% 97.0%(含補差 3%) 4 萬-10 萬元以下 95% 98.5%(包括補充 1.5%) 大額互助金(壹個自然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40萬元) 超過 統籌基金支付最高限額10萬元以上的部分,在職人員報銷85%;退休人員報銷90%急診住院視同住院醫療費用報銷,需持社會保障卡結算二、征地超轉人員報銷比例及政策
(1)報銷比例與城鎮職工相同。
(2)門診就醫實行基層首診制,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插社保卡轉診後方可到自選醫院和甲級(我院為甲級定點醫療機構)、中醫、特色專科等定點醫療機構持卡實時結算報銷。轉診有效期最長為180天。
三、城鄉居民報銷比例及政策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京政發[2017]29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京政辦發[2017]1號)文件精神。29號)和《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京人社局農合發〔2017〕250號)文件要求,原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壹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
(1)門診報銷比例:壹級以下醫院和二級以上醫院分別計算起付線。
壹級以下二級以上醫院起付線100元550元比例55%50%封頂線4500元
(2)住院報銷比例:
壹級以下二級以上三級醫院起付線300元800元1300元比例80%78%75%封頂線250000元
註1:我院城鄉醫保患者:學生、兒童起付線減半(650元),其他壹年內首次1300元,再次及以後650元。
註2:在區級醫院、區中醫院等區級三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為78%。
(3)城鄉老年人和勞動年齡段居民門診就醫實行首診負責制,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或區級定點醫療機構插社保卡轉診後,方可到自選醫院和甲等、中醫、專科(我院為甲等定點醫療機構)等定點醫療機構持卡結算實時報銷。轉診有效期最長不超過180天。
(4)城鄉居民特殊疾病按城鎮職工辦法管理。
(5)城鄉居民生育費用按生育保險政策執行。
四、報銷類別和壹般報銷標準
醫療費用項目(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按醫療保險報銷類別可分為甲、乙、丙三類。
藥品:"甲類 "藥品是指可以全額報銷的藥品;"乙類 "藥品是指個人負擔部分,其余部分由醫保報銷,個人負擔多為10%的藥品;"丙類 "藥品是指醫保不予報銷,需要全額自費的藥品。
對於國家集中采購的藥品,價格高於中選價格的同通用名未中選藥品需個人先自付10%,再按比例報銷;對於未通過壹致性評價的通用名藥品,支付標準原則上不高於中選藥品價格。
檢查治療(單次>200元):彩超、超聲心動圖、CT、磁**** 振、ECT檢查等個人先自付8%後納入報銷。
貴重材料(單項1000元):先自付20%,再納入報銷範圍。(2023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