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病類別如下:
1、癌癥;
2、糖尿病;
3、高血壓中風;
4、肺心病出現心衰者;
5、風濕性心臟病;
6、支氣管哮喘;
7、尿毒癥;
8、內風濕性關節炎;
9、再生障礙性貧血;
10、血小版減少性紫癜;
11、白血病;
12、肝硬化;
13、癲癇;
14、精神分裂癥;
15、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癥;
16、多發性骨髓瘤;
17、鉑金霖氏病;
18、冠心病合並心梗;
19、器官移植或組織移植後排異。
醫療保險報銷條件如下:
1、參保人員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或持定點醫院的大夫開具的醫藥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外購藥品;
2、參保人員在看病就醫過程中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給付標準,才能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3、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中,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與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壹比例支付。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