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1、企業質量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執業藥師資格和3年以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歷,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具備正確判斷和保障實施的能力。
2、應當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職稱,沒有專業要求,但必須是執業藥師,並註冊到店。
3、企業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必須在職在崗,不得在店外兼職。 ?
開辦藥店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條:從事生產、銷售假藥及生產、銷售劣藥情節嚴重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資料、樣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或者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或者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五年內不受理其申請,並處壹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開藥店需要的手續
壹,具有依法通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三,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及其管理者;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申請開辦藥店時,您應該向所在地的市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領到《藥品經營許可證》後,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