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劑是臨床上最常使用的劑型,藥物的有效成分全靠煎煮得法而獲得,所以要掌握正確地煎藥方法。
1?用具:廣泛使用有蓋的砂鍋。砂鍋的性質穩定,不會與藥物的化學成分發生反應,受熱均勻,散熱又慢,是最經濟實惠的煎藥工具。也可用其他搪瓷制品。但鐵、銅、錫等金屬鍋不能用。因為它們會與藥物中的某些化學成分起反應,降低藥效。甚或產生有毒物質。
2?用水:以潔凈為原則,自來水、井水、蒸餾水都可以。但是含礦物質和鹽類過高,或被農藥、放射性物質汙染過的水,均不宜煎煮中藥。加水量壹般以藥物的壹倍半至三倍為宜。煎取的藥汁總量在200~400毫升之間。煎煮二煎時,因藥材已吸足水分,所以用水要比頭煎減少壹半左右。
3?浸泡:壹般中草藥都有壹定的體積和厚度,有的還比較致密,有的藥物裏面含有蛋白質和澱粉,直接煎煮會使蛋白質凝固在細胞裏,澱粉也被糊化,使有效成分難以溶出影響療效。經浸泡後,使藥濕潤變軟,細胞膨脹甚至破裂,有效成分就容易被煎出來。壹般以花、葉、莖類為主的藥劑,浸泡30分鐘左右,以根、種子,果實等為主的藥劑,浸泡60分鐘左右。浸泡中藥壹般用涼水或溫水。
4?火候:應先武火急煎,煮沸後改用文火慢煎。
5?時間:壹般的中藥以煎煮兩次為宜。煎藥的時間以煮沸後開始計算,解表劑、理氣劑,壹般頭煎5~10分鐘,將藥汁攄出後,再放水進行二煎,煎沸後文火煎30分鐘,二煎沸後文火煎20~25分鐘。
此外,在煎藥過程中,不宜頻頻打開鍋蓋和反復攪拌,以免使揮發成分損耗過多,壹般壹煎攪拌壹次。對壹些礦物、甲殼類藥物,在藥劑中都另包成壹個小包,藥方上寫著“先煎”或“先下”的應先煎40分鐘到壹個小時。後下藥物在即將煎好時才下鍋,文火煎5~10分鐘就起鍋。為防止煎後藥液混濁,減少對消化道的刺激,有些藥物用紗布將藥先包好,再入鍋與其他藥物同浸泡、同煎煮,如旋復花、青黛、馬勃、赤石脂等,處方上標明“包煎”或“包”字樣。某些貴重藥如人參、西洋參、三七、犀角、羚羊角等,在配入藥劑使用時,為了盡量保存其有效成分,減少被其他同煎藥物的吸收,而單獨另煎或另A,處方上標明“另煎”或“另A”字樣。膠質、粘性大且易溶的藥物,與其他藥物同煎會發生粘附,或粘鍋煮焦而影響藥效,故應在他藥煎好後,放入去掉藥渣的藥液中微煮,趁熱攪拌,使之溶解,如阿膠、鹿角膠、飴糖、蜂蜜等,處方上會標明“烊”或“烊化”字樣。含有揮發油、容易出味,用量又少的藥物,可用開水半杯,或用煮好的壹部分藥液趁熱浸泡(須加蓋,以減少揮發),如藏紅花、番瀉葉、胖大海等。
散劑、丹劑、丸藥、自然汁及不宜煎服的其他藥物,如朱砂、三七粉、犀角粉、黃連粉、沈香粉等,宜用水或藥液沖服,處方上標明“沖”或“沖服”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