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人體總歸有不舒服的時候,那麽如果只是壹般的喉嚨不舒服、腸胃不適應、消化不良等等的情況,這壹些都是我們生活中熟悉的癥狀,只要到附近的診所購買自己所需要的藥品就可以了,這壹個過程是非常方便快捷的,只需要和診所內的醫生說出自己的病痛,很快就能夠購買到治療病情的藥物,而各大藥房我們能夠在大街小巷中看到,也是為了方便群眾能夠及時的購買到需要的藥物來治療,讓自己的病情有所減緩,自己實在是感覺不對勁以後就會立刻到醫院進行檢查治療。
到藥方買藥已經成為了我們覺得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畢竟壹些小病小痛也沒有必要特意到醫院進行處理,反而在醫院所浪費的時間會更加多,還不如直接到附近診所購買藥物治療來得方便,在石家莊就有壹位女子來到了壹家診所購買藥物,很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的時候,都會特意查看商品上所印制的商品保質期是多久,由此就可以判斷擺放在貨架上的商品是否還在服用的有效期以內,殊不知女子發現自己所購買的藥物保質期居然是20年。
即使是藥品也是需要嚴格按照生產如期、有效日期進行標註的,而更加多的是壹種藥物的服用方式壹定需要詳細的閱讀說明書,特別是壹些有其他疾病的病人,對於女子發現藥物的保質期是20年的問題,藥店對於此事也需要承擔壹定的責任,對商品沒有做到對保質期的嚴格核對,也是對消費者的壹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其次女子也是可以到消費者協會進行事件的投訴,讓有關部門針對於藥物的管理更加嚴格,使得保質期問題減少反生,保質期也成為了消費者應該關註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