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第三輪行政審批事項調整目錄(第三批)》業經2008年5月20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壹屆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長:黃華華
二○○八年十月七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第三輪行政審批事項調整目錄(第三批)
壹、省政府決定委托市、縣管理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32項)
實施機關序號 項目名稱 委托管理實施機關 備註
省
公
安
廳
1
境外人員考領部分機動車
駕駛證核準
縣級公安行政主管部門
提請省人大制定地方
性法規2
大型活動(B、C級)煙
花爆竹燃放許可
地級以上市、縣(市)
公安行政主管部門
B級由地級以上市公
安機關、C級由縣級
公安機關實施
3
部分機動車變更登記、註
銷登記
縣級公安行政主管部門
4
航行港澳小型船舶證明書
核發地級以上市、縣(市)
公安行政主管部門
5
內部保安組織許可證審批
地級以上市、縣(市)
公安行政主管部門
省
財
政
廳
6
代理記賬機構資格認定
地級以上市、縣(市)
財政行政主管部門
省
人
事
廳
7
設立人才中介機構審批
地級以上市、縣(市)
人事行政主管部門
省
勞
動
保
障
廳
8
外國人、臺港澳人員在粵
就業審批(除省直和中
央駐穗單位外)地級以上市勞動保障行政
主管部門
9
除省屬權限外的勞動就業
服務企業認定
地級以上市勞動保障行政
主管部門,按省政府第
98號令規定,下放到縣
級管理
省
國
土
資
源
廳
10
國有土地使用權續期審批
地級以上市國土行政主管
部門,按省政府第98號
令規定,下放到縣級管理
11
劃撥土地使用權、出租、
抵押審批
地級以上市國土行政主管
部門,按省政府第98號
令規定,下放到縣級管理
12
國有土地使用權初次轉讓
審批
地級以上市國土行政主管
部門,按省政府第98號
令規定,下放到縣級管理
13
采礦權轉讓審批
地級以上市、縣(市)
國土行政主管部門
省政府第106號令原
頒布為省國土資源廳
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
實施機關
序號
項目名稱
委托管理實施機關
備註
省
農
業
廳
14
核發獸藥經營許可證
(除獸用生物制品外)
地級以上市、縣(市)
獸醫行政主管部門
15
核發拖拉機、聯合收割機
及駕駛員牌照證照
地級以上市、縣(市)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機
構
省
衛
生
廳
16
婚前(含涉外婚前)醫
學檢查服務執業許可證核
發
地級以上市衛生行政主管
部門
17
婚前(含涉外婚前)醫
學檢查技術考核合格證核
發地級以上市衛生行駛主管
部門
18
終止妊娠手術、結紮手
術、助產技術服務執業許
可證核發
縣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19
終止妊娠手術、結紮手
術、助產技術考核合格證
核發
縣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