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向質監部門提供以下資料即可辦理:
1.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證明材料復印件3份;
2.食品生產加工廠所有權使用證明材料復印件3份;
3.企業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3份;
4.企業授權委托書復印件3份;
5.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3份;
6.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復印件3份。企業生產場所平面圖 3 份;
8. 標註關鍵設備和參數的企業生產工藝流程圖 3 份;
9.企業質量管理文件 1 份;
10.企業標準文本(執行企業標準)3份;
企業產品執行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時,其產品名稱、型號、性狀等屬性必須與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規定的內容嚴格壹致。否則,視為該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必須制定企業標準並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或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書面證明,證明該產品可以適用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
11.已獲得HACCP認證、出口食品衛生註冊(登記)證書的企業,提供證書復印件3份;
1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健康證明復印件 3 份;
13.企業大門、所有原輔材料倉庫、生產線、成品倉庫、化驗室全景彩色照片或彩色打印照片(5 寸以上))。照片兩套。審查組現場拍攝的照片;
14.審查細則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