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近期,深圳參保人可在北京、上海、武漢等10個廣東省外城市的39個商業保險機構網點辦理社會醫療保險現金報銷業務。
參保人應在醫療費用發生之日起(住院自出院之日起)12個月內辦理,逾期不予受理。那麽,報銷需要滿足哪些條件?需要哪些材料?
門診醫療現金報銷範圍
門診醫療報銷包括住院醫療費用和門診醫療費用,其中門診醫療包括普通門診醫療報銷、年度門診醫療報銷、門診醫療報銷、重大疾病門診醫療報銷。
報銷條件
業務受理對象包括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普通門診報銷主要是基本醫療保險壹類參保人員;
年度門診報銷:1、壹類參保人員;2、連續參保12個月以上
門診特殊檢查報銷:1.壹等參保人;2.符合後者轉診備案條件
普通門診報銷、年度門診報銷、特殊門診報銷,前提條件都是基本醫療保險壹等參保人,但門診大病報銷是所有參保人,經過門診或備案即可。如果是省外網點,參保人必須將自己的手機號碼告知工作人員。
報銷材料
需提供的報銷材料
(壹)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所需材料
1、參保人社會保障卡。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2、加蓋醫院公章的原始收費收據(由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印制)(收原件);
3、加蓋醫院公章的費用明細清單(收原件);
4、參保人的銀行存折或銀行卡(無金融社保卡的參保人提供,深圳開戶的工行、建行、農行、中行和招行)(驗原件,收復印件);
補充材料
5、申請門診大病報銷需提供的材料:用藥方案或治療計劃,需加蓋醫院公章(收原件);
6、按照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有關規定完成審核需提供的其他材料,需加蓋醫院公章(如使用醫保目錄限定範圍的藥品、診療項目、服務設施的,需提供相應的臨床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材料。可由參保人首次提供,也可在管理部門下達整改通知後再次提供)(收原件)。
(二)普通醫療住院費用報銷
所需材料
1.參保人社會保障卡。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2.加蓋醫院公章的收費收據原件(財務部門或稅務部門打印)(收原件);
3.加蓋醫院公章的費用明細清單(收原件);
4. 加蓋醫院公章的出院記錄或出院小結(收原件);
5.出院記錄或出院小結(收原件);
6.原件);
5、參保人銀行存折或銀行卡(未辦理金融社保卡的由參保人提供,深圳戶口的工行、建行、農行、中行和招行)(驗原件,收復印件);
輔助材料
6、使用單價在1000元以上的壹次性醫用材料,安裝或更換人工器官的,需提供材料條形碼復印件或醫院出具的確認為國產或進口的材料,需加蓋醫院公章(收原件);
7、申請意外傷害報銷時,需填寫《深圳市社會保險意外傷害患者傷後確認書》;同時,需提供入院記錄(收集原件);
8、按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有關規定完成審核。審核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需加蓋醫院公章(如使用醫保目錄限定範圍的藥品、診療項目、服務設施的,需提供相應的臨床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單等材料。可由參保人首次提供,也可在經辦部門下發整改通知後再次提供)(收原件)。
備註:參保人應在發生醫療費用之日起(從住院之日起至出院之日止)12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