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驍,壹個英俊高大的年輕人。幾年前,我在我們醫院住院。診斷結果是精神分裂癥。出院後堅持吃藥,還能上班,工作任務完成的很好。他父親看到他這種情況很高興,認為兒子的病已經完全治好了,不用吃藥了。但停藥不到半年,小李的病又復發了。後來他父親多次來醫院咨詢。問:“有沒有吃了就不會復發的藥?”那麽,精神分裂癥患者應該終生服藥嗎?
這也是當今精神科醫生關註的問題之壹。醫生認為需要長期服藥鞏固。這個“長期”是指多長時間?或者3到5年,或者7到8年,甚至更長。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能明確指出精神分裂癥患者臨床治愈後應該繼續服藥多久。癥結在於,人類醫學尚未找出精神分裂癥的病因,目前只是對癥治療。有壹天,病因查出來了,預防精神分裂癥就像吃幾粒糖丸預防小兒麻痹癥壹樣方便。我們廣大的精神科醫生都在這方面努力,直到今天也沒有走到這壹步,所以要長期服藥來鞏固治療效果。
由於抗精神病藥物的副作用,很多患者不願意長期服用。此外,出於對患者的關心,家屬在家中隨意加減藥物甚至停藥,使病情復發。
我們認為,精神分裂癥臨床治愈後住院或門診治療應註意以下幾點:
1.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服藥、減藥或停藥。
2.仍在服藥的患者應堅持力所能及的勞動進行鍛煉。
3.必須讓患者明白,在鞏固治療期間,他們的精神狀態仍然不如常人,沒有必要為了長期平靜地生活而爭強好勝,避免超常而激烈的體力和腦力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