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針:發展優先,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
1.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優先發展教育是黨和國家提出並長期堅持的壹項重要政策。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優先發展教育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切實做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發展教育,財政資金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需求。
充分調動全社會關心支持教育的積極性,共同肩負起培養下壹代的責任,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完善制度和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不斷擴大社會資源對教育的投入。
2.把育人作為教育的基本要求。人力資源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第壹資源,教育是開發人力資源的主要途徑。
要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學校壹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關愛每壹個學生,促進每壹個學生積極活潑的發展,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每壹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
努力培養數億高素質勞動者、數千萬專門人才和壹大批拔尖創新人才。
3.把改革創新作為教育發展的強大動力。教育的發展要靠改革。要以體制機制改革為重點,鼓勵地方和學校大膽探索、大膽試驗,加快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步伐。
創新人才培養體制、辦學體制和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質量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教學內容、方法和手段,建設現代學校制度。
加快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多樣化人才的需求與教育培訓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眾對良好教育的期待與資源相對短缺的矛盾、增強教育活力與體制機制約束的矛盾,為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4.把促進公平作為國家的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
教育公平的關鍵是機會均等。基本要求是依法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重點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扶持弱勢群體。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向農村、邊遠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傾斜,加快縮小教育差距。
教育公平的主要責任在政府,全社會要共同推進教育公平。
5.把提高質量作為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核心任務。
樹立科學的質量觀,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需求作為衡量教育質量的根本標準。樹立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教育發展觀,註重教育內涵發展,鼓勵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出名師、育人才。
建立以提高教育質量為導向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把教育資源配置和學校工作的重點放在加強教學環節和提高教育質量上。
制定教育質量國家標準,建立健全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整體素質。
擴展數據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
第七章高等教育
(十八)提高高等教育質量。高等教育承擔著培養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技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任務。
提高質量是高等教育發展的核心任務,也是建設高等教育強國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結構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鮮明。
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的整體水平全面提高,建成了壹批國際知名、各具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學校。幾所大學達到或接近世界壹流大學水平,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
(十九)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牢固確立人才培養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努力培養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技能過硬的高素質專業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
加大教學投入。把教學作為教師考核的首要內容,把教授作為教授低年級學生的重要制度。加強實驗室、校內外實習基地、課程教材等基礎建設。
深化教學改革。推進和完善學分制,實行彈性學制,促進文理融合。支持學生參與科學研究,加強實踐教學。加強就業創業教育和就業指導服務。
建立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聯合培養人才的新機制。全面實施“本科教學質量和教學改革工程”。嚴格的教學管理。完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改進高校教學評估。
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增強誠信意識,養成良好的學風。
大力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建立以科學與工程技術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和導師項目資助制,實行產學研“雙導師制”,共同培養研究生。
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加強管理,不斷提高研究生教育特別是博士教育的質量。
(二十)提高科研水平。充分發揮高校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勵高校在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國防科技創新和區域創新中做出貢獻。
大力開展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堅持為國家服務和鼓勵自由探索的目標,加強基礎研究;聚焦重大現實問題,加強應用研究。
促進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科技教育資源共享,推動高校創新組織模式,培養科研與教學相結合的跨學科團隊。促進科研與教學互動,與創新人才培養相結合。
充分發揮研究生在科學研究中的作用。加強高校重點科研創新基地和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完善以創新和質量為導向的科研評價機制。積極參與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項目。深入實施“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
(二十壹)提升社會服務能力。高校要牢固樹立主動服務社會的意識,開展全方位服務。推進產學研用結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規範校辦產業發展。
為社會成員提供繼續教育服務。開展科學普及,提高公眾的科學和人文素質。積極推進文化傳播,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發展先進文化。積極參與決策咨詢,積極開展前瞻性和對策性研究,充分發揮智庫和智囊團的作用。鼓勵師生開展誌願服務。
(二十二)優化結構,辦出特色。適應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不斷優化高等教育結構。
優化學科、類型和層次結構,促進多學科交叉融合。著力擴大應用型、復合型、技能型人才培養規模。加快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優化區域布局結構。
設立專項資金支持地方高等教育,實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新的招生計劃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資源短缺地區傾斜,擴大東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區的招生規模,加大東部高校對西部高校的對口支援。
鼓勵東部地區發展高等教育。建立健全軍民結合、軍民融合的軍事人才培養體系。
推動高校辦出自己的特色。建立高校分類制度,實施分類管理。充分發揮政策導向和資源配置作用,引導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質化傾向,形成自己的辦學理念和風格,在不同層次、不同領域辦出特色,爭創壹流。
加快壹流大學和壹流學科建設。以重點學科建設為基礎,繼續實施“985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繼續實施“211工程”,啟動特色重點學科。
改進管理模式,引入競爭機制,實施績效考核,進行動態管理。鼓勵學校優勢學科面向世界,支持參與和建立國際學術合作組織和國際科學計劃,支持與境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機構建立聯合研發基地。
加快創建世界壹流大學和高水平大學步伐,培養壹批拔尖創新人才,形成壹批世界壹流學科,產出壹批國際領先的原創性成果,為增強我國綜合國力作出貢獻。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教育政策
教育部官方網站-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