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不久,老公想把婆婆從農村接來,說她壹個人在農村太孤單了。我心想,畢竟婆婆年紀大了,照顧不了,就答應了。老公誇我是個懂事的好老婆。
我婆婆來了以後,因為我沒懷孕,她不喜歡我。她也用了很多土著的方法給我做飯,但是我去醫院檢查了。醫生說我身體沒問題。我跟婆婆說了,婆婆不相信我,於是婆婆對我越來越不滿。
我為這個家默默忍受。有壹天,婆婆到處找我的茬,說我做飯不好,拖地不幹凈,還是壹只不會下單的母雞。我氣得回了婆婆壹句。結果我婆婆當時就急了,說我生不了孩子,還是個失敗者。
而且,我婆婆跑到房間裏,把我的衣服鞋子都扔了出來。我勃然大怒,跑到房間拿出壹張銀行卡,說:“我真的受夠了。現在妳要把我踢出去!”去吧,去吧,這張卡是我媽給的30萬,壹分錢都不能花!我現在跟妳家沒什麽關系了,也不用再伺候妳了!"
婆婆壹聽,立馬暈了過去。老公這時候剛好下班回來,我收拾好東西馬上就走了!後來婆婆親自給我回電話,我不肯答應。我婆婆在喊我回去要錢!我不傻!
我把驗孕單扔到我婆婆的臉上。婆婆看到後傻眼了,哭著讓我回來。但這可能嗎?妳叫我出去,我就出去,妳叫我回來,我就回來?我不要妳的家人!但畢竟我懷了我老公的孩子。妳覺得我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