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歷的歷史和發展;
1,唐朝
隨著雕版印刷技術的成熟,政府開始印刷日歷。據史料記載,唐朝九年(公元835年),有壹本用木板刻的舊歷書。在這些刻歷的基礎上,開始出現了大量關於銀行禁忌的東西。但這種豐富的回避內容,因為成本因素的考慮,在賣鈔人的簡歷中並沒有看到。
官歷在唐代相當流行,甚至被私人反復印制。比如文宗時,漢人印制的私歷,在每年司天泰頒布明年的新歷之前,都是在市場上出售的,所以文宗在太和九年(835年)嘗到了禁私歷的滋味。
因為歷書是皇帝頒布歷法的工具,所以人們也稱之為“皇歷”。
現在我們能看到的中國最早的帝王歷書,壹份是唐僖宗四年(公元877年)的印刷歷書,壹份是唐僖宗二年(882年)的印刷歷書。這本歷書不僅是世界上最早的刻本歷書之壹,也是極為珍貴的早期雕版歷書。不幸的是,兩人都已逃往國外,現藏於英國倫敦的大英博物館。
2.宋朝
現存最早使用北宋年號的歷法是敦煌出版的唐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鈔(編號S612)。這種歷法除了壹般歷法之外,前面還有國忌、新學年和神真形十二年,以及推混血兒。
北宋司印歷之初,由姓侯的人出售,但由於價格昂貴,所謂的小歷都是漢人私自印制,每冊只收壹兩元錢。宗申熙寧四年(1071),實行新法的王安石禁止私印私售小歷,政府印制大歷,以每本幾百元的高價出售。
3.元朝
以元文宗歷元年(1328)為例。在那壹年,全國範圍內銷售的官方印刷日歷(古人通常稱為“日歷日”)超過三百萬份。平均而言,在家庭部的稅務登記冊中,每四個家庭就有壹份官方印制的日歷。這絕對是當年世界上最暢銷的單行本。而且政府賣日歷的收入高達全國歲幣的千分之五!
所以在政治和經濟的考量下,難怪元法會對私自印制、販賣歷法的人施以相當嚴厲的懲罰,其規定說:“檢舉私自制作歷法者,賞銀壹百兩。”如果沒有官方的日歷來打印這封信,那就和私人日歷壹樣了,作者會辯稱這是違反制度的。"
4.明朝
在明代出版的黃歷封面上,印著壹個告示,聲稱每本黃歷都必須加蓋秦的印章,否則將被視為私歷。如果海盜被抓,將處以斬首的重罰,舉報人將獲得520兩銀子的獎勵。
5.清朝
但在壹些偏遠地區,由於無法及時獲得當年的官方歷法,私人歷法的出現並未被禁止。在逐利的吸引下,也為了滿足大家對技藝的高要求,漢族民間藝人壹直在私下編纂年度通書,不僅涵蓋了公歷的形式,還增加了很多與趨吉避兇有關的規矩和內容。
清乾隆十六年(1751),法館終於順應社會現實,決定允許漢人抄錄黃歷官印,不必加蓋秦印章。根據這項新法律,出版黃歷不再違法。而很多選人也開始出版自己的年度百科全書,標上自己的名字或者館號,積極爭奪這個廣闊的市場。
於是,歷書發生了很大的演變,歷法的內容非常豐富。除了記載日期、枝杈、二十四節氣表及相關註釋外,還印有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朱子治家格言、世界各國國旗、各種對聯、感謝貼、呈文訴苦、漢族民間偏方、張天師治病技巧等。壹本歷書成了壹部小百科全書。有人開玩笑說,壹個年鑒在手可以“做不求人的壹切”。
嘉慶二年(1797),以舒同積成堂為例,不僅暢銷南方沿海地區,還遠銷海外。
然而,歷書中的占星內容經常被批評為迷信。基督教太平天國頒布的黃歷,刪除所有禁忌,只標明節氣和星期日;清朝宣彤年間頒布的黃歷,也禁止公布禁忌、沖煞、方位、流年、傳統年齡;日據時期臺灣的黃歷只有“宜”而無“諱”;臺灣光復後,全部恢復。
6.民國時期
歷書被改革為“陰陽萬用書”。孫中山先生提出用西歷,也就是現在的公歷。於是,陽歷被加入到黃歷中。
古代歷書由秦發行,民國以後由五術和選日師發行。當地的算命先生可以把大廳的號碼掛起來,單獨公布,或者把版權作為公共和私人機構的禮物出售。
私人書店也開始印刷帝國日歷。有人借用軒轅帝的“黃”字,將“皇歷”改名為“黃歷”,也叫“憲法之書”,然後由軒轅帝創制了《演義》。但其實這只是後人的杜撰。
7.當代的
幾千年來,歷書壹直是中國漢族人中最暢銷的書!沒有被時代淘汰的跡象。甚至到了民國以後,在科學主義的沖擊下,壹般的書還繼續出版,這真的是出版史上的壹大異。例如,臺灣省每年大約印刷五六百萬份黃歷。約三分之二的臺省歷書、通書,號稱是繼承了二百年前洪超、福建的“積成堂”通書;港人氣的源頭是廣東“崇道堂”羅傳烈的舒同。
很多現代人對公歷有很深的依賴。學者認為,黃歷幾千年的流行反映了中國人生活的不確定性。壹般的書裏都有很多和吉兇或者生活習俗有關的內容。雖然在每個時代都是樸實無華的通俗刊物,但中國人對擇吉觀念的信仰,長期以來制約著社會上的許多活動(如造地、喪葬慶典,甚至選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