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初年的江蘇某地,壹個普通家庭裏有這樣壹對雙胞胎姐妹。姐姐名叫周,妹妹名叫周。這兩個很帥,是那種走到路邊就能讓男人百分百回頭的那種。
不過這兩個妹子的評價都不太好。原來這些帥妹子都很浪漫,不愛表現自己。他們只是喜歡和當時的壹些浪蕩子扯上關系。在當時,這種風格真的很搶眼。
只是誰也沒有想到,風流姐妹花會為壹個男人“下殺手”。
事情是這樣的,有壹天,兩姐妹在路邊摘棉花,壹邊幹活壹邊玩,玩得很開心,直到壹個男人出現。
當時已是黃昏過後,壹個年輕的學徒剛剛踩著黃昏的陰影下班回家。也許是天太黑了,他看不清自己的臉。兩姐妹覺得小徒弟嫩,忍不住想玩。
也可能是兩姐妹整天在地裏幹活,到了晚上,看到壹個男人,突然就有感覺了。
姐妹倆對視壹眼,從對方眼裏看到了肯定,於是動手,三下五除二把小徒弟逼進棉田深處羞辱。在這個過程中,兩人輪番上陣。
小徒弟叫李佳,年紀還小,所以不知道這件事。起初,他覺得很開心。他只覺得這朵大桃花落到了自己頭上。
但因為是第壹次,李佳的身體狀況跟不上,姐妹倆是戀愛高手。最後,李佳竟然下體流血,很快就虛脫而死。是的,她直接死了。
兩姐妹慌了。這是什麽?本來他們只是想找壹個陌生人度過壹個美好的夜晚。誰知道會發生這樣的事?隨後兩姐妹因害怕而棄屍逃跑。
真巧,不巧,就在這個時候,路上路過壹個警察。看到兩姐妹慌慌張張的樣子,他就被拘留了。我不知道,但是我很震驚,直接拘留了兩個殺人犯。這仍然是最惡毒的“強奸致死”
人被抓了,但當時的縣長真的很難過。平時的案件受害者都是女性,今天突然來了壹個男性受害者,真的讓他很尷尬。
最終,鑒於兩姐妹之前的惡劣風氣,縣長判定兩姐妹犯有強奸男子罪,同時也涉嫌過失殺人罪。但因為徒弟是第壹次,沒有嚴格禁止,所以判了有期徒刑,結案了。
結束了嗎?不,這是戲劇的開始。
壹開始,大家對結果都挺滿意,後來,來了個律師。律師認為確實是過失殺人,但如果是三人自願做的,那就只算通奸,不算強奸。
後來律師也說,兩姐妹雖然是兩個人,但是力量有限。肯定是徒弟李佳主動請纓,最終她死了難辭其咎。
如果李佳還活著,妳可以直接說妳不想,但是李佳已經死了,沒有告密的余地。姐妹倆堅持雙方是壹路人,最後姐妹倆被判無罪,當庭釋放。
真的是神話。說到“強奸”這個詞,在大家的印象中,女性壹般都是受害者。畢竟女性在力量上確實弱於男性。
然而,在這起發生在民國初年的離奇案件中,男性成了受害者,而肇事者竟然是兩個女性,最後還被判無罪,著實讓人大跌眼鏡。
當然,這壹歷史事件過於離奇,真假有待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