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可以提前兩個月休嗎?需要註意的是,雖然國帆規定產假為98天(含產前假15天),但是如果孕期身體不舒服,需要保護寶寶或者有並發癥,必須休息,可以提前兩個月休產假嗎?
產假可以提前兩個月休嗎?1壹般不支持提前兩個月休假。但如果因為客觀原因需要提前休息,可以和用人單位申請,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休產假主要有兩種情況:
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如遇難產,在轎子歷上增加15天產假;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第二,要看自身情況。
如果產前檢查正常,且所從事的工作不是重體力、不良環境或條件差的工作,可以在預產期前1周左右停止工作,在家休息等待分娩,甚至可以照常工作到預產期。
如果工作比較輕,即使工作中有臨產跡象,休息也不晚。但是,如果孕婦從事下列可能導致流產、早產、胎兒畸形和其他嚴重危害母親和胎兒健康的工作,則應及早休息。孕婦可以提前和用人單位協商休多長時間產假。
計劃外生育享受產假嗎?
可以享受產假,但是產假期間不能享受相關待遇。這裏需要區分產假和產假待遇。
女性產假是合法的。無論其生育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企業都應無條件批準員工的產假請求。國家規定產假為90天,目的是為了保證產婦健康的恢復。產假不以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為依據。只要有生育的事實,就應該享受90天的產假。
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職工在產假期間不能享受相關福利,包括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生育津貼、產假工資等。
孕婦享有哪些勞動權益?
1.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孕期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2.女職工在哺乳期內,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3.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女職工不能勝任原工作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減少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工作時間內安排壹定的休息時間。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壹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4.懷孕的婦女可以休90天產假。
產假可以提前2個月休嗎?2按照法律規定是提前15天,需要提前三個月和用人單位協商尋找年齡。沒有絕對正確的停止工作和開始休產假的時間,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妳的身體狀況,懷孕期間的進展,工作中的壓力和妳自己的承受能力。家庭的經濟狀況也是壹個決定性因素。越早休產假,寶寶出生後可能越早上班。
妳需要根據自己的懷孕進度和自己的感受來決定開始休產假的合適時間。需要註意的是,雖然國家規定產假為98天(含產前假15天),但是如果孕期身體不適,需要保護寶寶或者有並發癥,必須休息,可以找醫生開證明,向公司申請病假。
有的準媽媽在第七八個月開始休息,有的堅持到分娩那天。有些女性的身體狀況允許她們壹直工作到分娩前壹天甚至分娩當天。其實在工作時間,有機會四處走動,忙起來,不僅有利於生產,而且感覺時間會過得更快。
壹、女職工產假時間
壹般規定:
1,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4.懷孕不滿4個月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4個月後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本省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執行。
二、高齡產婦的產假是如何規定的?
所謂“高齡女性”,是指35歲以上,首次懷孕的女性。在中國,老年婦女可以休6個月的產假。從產前半個月到產後兩個半月,產假壹般為三個月,晚婚晚孕前後可長達四個月,其中90天產假為法定節假日。女職工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1.員工產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
2、90天+30天(晚育)+15(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壹個寶寶)
3.產假需要提供證件:身份證、結婚證、出生證、獨生子女證。(母親在子女出生後4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享受35天產假。)
4.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前提下,女職工產前15天至產後75天,可獲得90天全薪產假。產假報告申請應在分娩前10周內提交人事部審批,並附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懷孕證明。
5.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前提下,男職工配偶晚育且為計劃內第壹胎的,可享受陪產假3天。但是,試用期內不允許休陪產假。
產假可以提前2個月休嗎?3國家規定是提前15天,但這都取決於公司。
婚假天數:晚婚假天數通常按3天計算:我國晚婚假總天數為10-30天。產假是指職業女性在分娩前後的休假待遇,壹般為分娩前半個月至分娩後2.5個月。晚婚晚育可延長至分娩前後4個月。女性雇員有權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1)生育子女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後休息75天。(2)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1.強制產假:提前90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壹胎)。
產假的增加對於上班準媽媽來說是壹件很開心的事情。但是,也有職場女性擔心自己在產假期間的壹些成就或者職場上的壹些高度會因為產假期間辭職而受到影響。事實也證明,這種擔心絕非多余。很多上班的準媽媽休完產假回來,發現自己的位置被別人取代了。因為這次產假,他們奮鬥多年的職位也丟了。但是當妳成為壹個工作的準媽媽,產假是必須的。
懷孕安排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其工作時間;不能勝任原工作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減輕其工作量或安排其他工作。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壹般不得從事夜班工作;工作時間要安排壹定的休息時間。”
產假時間
《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八條第壹款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假為15天。難產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根據中央五中全會全面“二孩”政策的部署,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取消了鼓勵晚婚晚育的相關規定。新法實施後,符合法律法規生育的,無論是壹胎還是二胎,甚至是符合當地規定生育三胎以上的,都可以享受延長產假的相關獎勵和其他相關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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