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療目標
乳腺癌骨轉移治療的主要目標:
①緩解疼痛,恢復功能,提高生活質量;
②骨相關事件的預防和治療;
③控制腫瘤進展,延長生存期。
2.治療計劃
乳腺癌骨轉移作為復發性和轉移性乳腺癌,是壹種全身性疾病,可選的治療方法有:
化療、內分泌治療、生物治療(分子靶向治療等。);雙膦酸鹽療法;手術治療;放療;鎮痛和其他支持性治療。
應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制定個體化綜合治療方案。
3.治療原則
治療以全身治療為主,化療、內分泌治療和生物治療是復發轉移乳腺癌的基本藥物治療。
雙膦酸鹽可以預防和治療骨相關事件。
合理的局部治療可以更好的控制骨轉移的癥狀,手術是治療單發骨轉移的積極手段。
放射治療是壹種有效的局部治療方法。
止痛治療也是必要的。
4.放射療法
放射治療是乳腺癌骨轉移姑息治療的有效方法。骨痛是骨轉移的常見癥狀,也是影響患者生活質量和活動能力的主要原因。脊柱、股骨等承重部位發生骨轉移和病理性骨折的風險約為30%,可顯著影響患者的生活質量和生存時間。放射治療在乳腺癌骨轉移治療中的主要作用是緩解骨痛,降低病理性骨折的風險。放射治療包括外照射和放射性核素治療。
外照射是壹種常見而有效的骨轉移姑息治療方法。
外照射的主要適應癥是:癥狀性骨轉移,用於緩解疼痛,恢復功能;
負重部位骨轉移的選擇性預防性放療,如脊柱或股骨轉移。
放射性核素治療對緩解全身骨轉移疼痛有效,但骨髓抑制發生率高,恢復慢(約12周)。所以放射性核素治療只考慮全身廣泛骨轉移患者的選擇性使用。
放療緩解骨痛的有效率為59% ~ 88%。值得註意的是,放療緩解骨痛需要壹段時間,所以對於放療生效前(約3個月內)的患者和放療不能完全控制疼痛的患者,仍需根據患者疼痛程度使用止痛藥。
5.外科療法
乳腺癌骨轉移的外科治療包括骨損傷固定、置換和神經松解。
乳腺癌骨轉移伴病理性骨折或脊髓壓迫,預期生存時間> 4周的患者可考慮固定治療。
對於股骨轉移瘤直徑> > 2.5cm,或股骨頸骨轉移瘤,或骨皮質破壞> 50%,預期生存時間> 4周的乳腺癌骨轉移患者,可考慮預防性固定。
6.鎮痛藥鎮痛藥治療是緩解乳腺癌骨轉移疼痛的主要方法。骨轉移疼痛的鎮痛治療應遵循世衛組織癌癥治療的基本原則:首選口服和無創給藥,循序漸進,適時給藥,個體化給藥,註意具體細節。
鎮痛藥包括非甾體抗炎藥、阿片類藥物和輔助藥物。哌替啶不適合治療癌痛。
常用的非甾體抗炎藥包括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雙氯芬酸鈉、吲哚美辛、萘普生、塞來昔布、氯諾昔康等。
常用的阿片類鎮痛藥有嗎啡緩釋片、芬太尼透皮貼劑、羥考酮控釋片、嗎啡速釋片、可待因、美沙酮等。
輔助藥物包括三環類抗抑郁藥、抗驚厥藥、神經松弛藥和糖皮質激素。
非甾體抗炎藥是緩解骨轉移疼痛的基本藥物。當鎮痛效果不好,或出現中、重度疼痛時,推薦使用阿片類鎮痛藥。阿片類藥物緩釋劑的選擇需要按時服用,有利於骨痛的持續緩解。然而,約63%的骨轉移患者在遭受持續慢性疼痛的同時,還遭受突發(爆發性)疼痛。
對於突發性疼痛發作頻繁的患者,可以通過按時增加止痛藥的劑量來緩解疼痛。少數患者無法通過按時增加止痛藥劑量來控制疼痛,甚至無法耐受藥物不良反應。
控制突發疼痛的主要方法是備用速效或短效止痛藥。控制突發性疼痛的短效止痛藥單次劑量壹般為日劑量的5% ~ 10%。
對於頑固性突發疼痛的患者,可以考慮患者自控藥物泵法。
神經病理性疼痛時,應根據病情選擇輔助藥物。比如出現灼痛、脹痛時,可以選擇聯合使用阿米替林、去甲替林或多塞平三環類抗抑郁藥;當出現電擊樣疼痛或槍傷樣疼痛時,可選擇聯合應用加巴噴丁或卡馬西平等抗驚厥藥。
鎮痛藥可以與雙膦酸鹽或放療聯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