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情況分析
我國法律允許企業多地址經營的情況,但工商登記層面,也就是營業執照上,只能有壹個經營地址,即主要經營地址
二、法律規定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壹個。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轄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