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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營業員的基本職責

 根據店員工作的三個階段:營業前、營業中和營業後,其基本職責可概括如下:

(壹)營業前

 1.做好清潔工作

 保證店內幹凈衛生,窗明幾凈,櫃臺無灰塵,地板壹塵不染,空氣清新。保持店內衛生是防止蚊蟲鼠害的必要手段,直接關系到藥品的質量。清掃後,把清潔工具收拾好,放在不被顧客看見的地方。

 2.個人的準備

 概括起來有三個方面:保持整潔的.儀表,保持旺盛的精力,養成自然大方的舉止。

 (l)保持整潔的儀表,就是店員容貌要整潔美觀,著裝要樸實大方,言談舉止要穩重高雅。

 (2)保持旺盛的精力,就是店員在上班期間壹定要有飽滿的熱情、充沛的精力,不能無精打采、萎靡不振,也不能怒火中燒、咬牙切齒,始終保持壹個樂觀、向上、積極、愉快的心理狀態。店員應牢記,顧客不是出氣筒,千萬不能因為自己的情緒反常而往顧客身上撒氣。即使情緒低落,也要自己調整心態。

 (3)養成自然大方的舉止,就是要求店員言談清晰、舉止大方得體、態度熱情穩重、動作幹脆利落,給顧客親切、愉快、輕松、舒適的感覺。

 3.銷售方面的準備

 (1)備齊商品:藥品要按劑型、用途分類陳列於貨櫃,做到人用藥和獸用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處方藥品與非處方藥品分開,藥品與非藥品分開:查看商品是否齊全,及時將缺貨補齊;對於需要拆包、開箱的商品,要拆除包裝;對於需要搭配成套的商品,要及時搭配好:及時剔出殘損和變質的商品,使商品處於良好的待售狀態。

 (2)熟悉價格:店員對本櫃臺的商品價格要牢記。只有店員準確地說出商品的價格時,顧客才會有信任感。

 (3)整理環境:把各種商品擺放整齊,給人整潔清新的感覺。

(二)營業中

 1.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和GSP等相關的法律法規

 向消費者正確介紹藥品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及註意事項,不得誇大宣傳、濫行推銷。

 2.遵守櫃臺紀律

 (1)店員上崗必須佩戴證章標誌。

 (2)店員必須按時上崗,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守,空崗、串崗。

 (3)店員在工作期間,不得將個人物品及非本櫃人員帶入櫃臺。

 (4)店員不準在工作場所看書、看報、聊天、打鬧、聽音樂等,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不能坐著接待顧客。

 (6)不能因為上貨、盤點、結賬等內部工作,影響接待顧客。

 (7)店員在營業結束時,不準存放限額以外的現金,不準挪用銷售款。

 (8)不準私自拿用商品。

 (9)不得在規定宣布時間前私自泄露漲價或降價信息和泄露有關企業的經濟秘密。

 (10)對顧客遺忘的物品要及時上繳,不得私存或私自使用。

 3.接待顧客時主動熱情,態度認真,用語文明

 仔細核對藥品品名、規格、數量,防止發藥和計價錯誤,壹旦發現差錯應立即報告。

 4.做好藥品售後服務工作

 註意收集消費者對所售藥品和服務的意見和建議。

 5.正確處理顧客的異議和抱怨

 6.認真驗收、盤點

 配送貨物到達時,店員要進行驗收;在店員交接班和營業結束前要進行貨物盤點。

 7,做好店員交接班工作

  (三)營業後

 1.整理作業區

 2.檢查櫃上商品,進行補貨上架

 3.填寫要貨計劃

 4.做好營業結束的其他收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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