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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壹人騎二馬寫作文

1. 速求《壹個人不能同時騎兩匹馬》的作文

美國作家阿西莫夫壹生寫過三卷自傳。

其中的第三卷《人生舞臺》,是1990年初自他病重住院期間開始動筆,歷時125天完成。過了不到兩年,作者便去世了。

臨終前,阿西莫夫曾接受法國《解放》雜誌采訪,當被問及“您為什麽寫作”時,他的回答是:“我寫作的原因,如同呼吸壹樣;因為如果不這樣做,我就會死去”.阿西莫夫畢生只想做好壹件事,並且極其出色地做到了。他用自己的著作告訴世人:壹輩子要想真正做好壹件事是不容易的,但做好了它又是多麽令人舒心快樂! 真正想做好壹件事的人,會有“誇父追日”的精神,有“精衛填海”的毅力,有“愚公移山”的執著,有“聞雞起舞”的勤勉。

法國馬賽有壹個叫多梅爾的警官,為了緝捕壹名 *** 殺害女童的罪犯,查了十幾米高的文件和檔案,足跡踏遍四大洲,打了30多萬次電話,行程長達80多萬公裏。因為沒有時間陪伴家人,結果兩任妻子都離他而去,但他仍矢誌不渝,經過52年漫長的追捕,終於將罪犯捉拿歸案。

當他拿手銬銬住兇手時,已經是73歲高齡。有人問他這樣值嗎,他回答:“壹個人壹生只要幹好壹件事,這輩子就沒有白過。”

“壹生做好壹件事”,這個標準似乎不高。但要真正幹好壹件有意義有價值的事,細想也不是那麽簡單。

麥哲倫歷盡千辛萬苦,終其壹生,無非是證實了“地球是圓的”這個今天人所***知的常識;萊特兄弟為了讓飛機能沖向雲霄,壹輩子都打光棍,他們幽默地說:“既要管牢飛機,又要照顧妻子,我們實在做不到。”雨果說過壹句很精辟的話:“壹個人不能同時騎兩匹馬。”

古往今來,許多有成就者正是因為心無旁騖,以終生之力去做好壹件事,才得以最終成功而名垂千秋。“三年不窺園”的董仲舒是這樣,“墨池飛出北溟魚”的王冕也如此。

方永剛也和他們壹樣,默默無聞幹著平凡的事,正是對真理的追求,對事業的熱愛,對工作的執著,使他壹生幹好了壹件了不起的大事:把傳播真理當成自己的責任和最大心願,願意為此付出任何代價乃至畢生精力!他靠踏踏實實的腳印證明了壹個睿智的論斷:“平凡的工作是用艱苦卓絕的精神忍受著的,最平常的事情往往指向最崇高的目標。” 社會就像壹條大船,我們都是航行者,理應風雨同舟,盡心盡力盡職,讓航船乘風破浪向前進。

羨長江之無窮,嘆蚍蜉之須臾。壹個人的生命短暫,壹個人的能力有限,我們在許多時候,只能把精力聚焦到壹點上,力求壹生做好壹件事,去拓展生命的寬度創造生命的輝煌,而不是把精力徒耗在許多毫無意義的地方。

2. 騎馬看圖寫話

小明生長在廣闊的大草原上,別看他小,可是他是騎馬高手,有壹天,他騎著馬去大草原上玩。

他玩得正高興的時候,突然,天邊變得黑壓壓的壹片,烏雲密布,小明說:“這鬼天氣變化真快,大雨就要來了,小明飛快的往家走去。走到半路,小明看見壹只小狗,小狗可憐的看著小明,好像在說:“我迷路了,妳能幫我找到回家的路嗎?”小明看到小狗很可憐,就把小狗抱到了馬背上。

他帶著小狗向前走,走了壹會兒小明看見小狗的主人來了,小明就把小狗還給了他,小狗好像在說:“謝謝妳小明”這時小明飛快的向家跑去……。

3. 看圖寫話父與子騎馬400

在壹個天氣晴朗的早上,父親和兒子壹起騎馬。

騎了壹會兒,馬覺得自己跑得這麽累,而人卻這麽開心,所以馬生氣了,停了下來。不管人怎麽叫,怎麽拉,怎麽推,他都不走,還是停在原地。

這時,兒子想了個辦法,於是就跑到前面工廠裏借來了兩個手推車。 父親看到了,問兒子:“妳拿推車來幹嗎?總不能讓我們坐在手推車裏吧!” “當然不是了,您真好笑,我們讓馬站在推車裏,我們來拉它不就行了嗎!”兒子回答。

於是他們兩個人就拉了起來。 這下,馬終於滿足了,但父親和兒子卻累得滿頭大汗,氣喘籲籲。

4. 小學作文:我第壹次騎馬

以前我從來沒有騎過馬,可是在我8歲那年的暑假,我終於騎上馬了。

我騎的是壹匹棗紅馬,由於我個子太小,所以我要靠人抱上去,上馬之後我嚇得連地也不敢看,生怕自己掉下去。

馬慢慢地走起來,我在馬上晃晃悠悠的,我將兩只腳貼在馬蹬上,手緊緊地拽著韁繩,心裏害怕極了。馬走起來的時候我簡直太難受了,腸子都快被顛出來了,我就悄悄地對馬說“馬兒呀!馬兒呀!妳慢些走吧,如果妳走得慢,壹會我就獎勵妳草吃,否則就不給妳吃了!”馬果然走的慢些了。後來我逐漸適應了,我想我既然已經可以騎著馬走了,為什麽不能讓馬跑起來呢,所以我就開始讓馬跑,馬跑起來快極了,像飛壹樣,我感覺自己像在賽馬場上賽馬,別提多得意了!

下了馬以後我戀戀不舍的回到屋裏,真想再騎壹次馬呀!

騎馬不但可以鍛煉身體,而且還能提高我們騎馬的技術,說不定我將來長大了還能參加賽馬比賽呢!

5. 關於寫馬的作文

馬,人類無言的朋友 薄春霞 每次看到徐悲鴻先生畫的奔馬,心就會沸騰起來。

馬,從田野走來,從神話裏走來,從競技中走來。當它矯健的身姿風塵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們的時候,我知道,馬,是人類無言的朋友。

我喜歡我家鄉田間小路上拉著車飛奔的馬,它們的身型十分勻稱,肌肉結實,步態優美,鬃毛還透著油油的亮光。它們很是馴良,主人往往只用幾個簡單的口令,就讓明白自己該幹什麽。

它們幾乎不會把主人的命令執行錯。它們熟練地前進、停止、倒退、轉彎、爬坡,像機器壹樣的精準。

它們脾氣很好,我想壹定對善待它的主人懷有深深地感激,於是拼盡氣力為主人幹活,而且總是保質保量。它們很少傷人,很少耍犟脾氣,總是默默地、勤懇地勞動著,不管年富力強的還是老掉了牙的,他們總以自己的勇敢為主人擔起風雨,馱起責任。

他們像腳下的黃土地壹樣樸實,拉車、拉磨、拉犁,它們已經是主人家的壹分子。他們總是默默無語,只聽到那奮力蹬踢的蹄聲,只聽得那清脆的脖 *** ,只聽得那吃飽時或賣力時那歡快而高亢的嘶鳴聲。

我喜歡《西遊記》裏忠心耿耿的白龍馬。喜歡那壹襲壹塵不染瀟灑的素裝,喜歡小白龍傳奇的身世。

對善良俊美的小白龍總有壹些婉惜:唉,可惜了,從龍王之子變成他人的坐騎;有時又會為他而慶幸:幸虧觀音菩薩網開壹面,沒有置他死地,而是將他變成馬,賦予他保護唐僧西天取經的使命,總算讓小白龍這顆忠心沒有泯滅。可愛的白龍馬,與師徒四人***同面對艱難,任勞任怨。

它不是那個沖在最前面的英雄,卻總是馱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無名奉獻者。他總是默默地,不張揚不爭功也不抱怨。

當困難難以逾越時,它卻能挺身而出。孫悟空賭氣離開時、他善意地勸說八戒找回師兄,唐僧身陷囹圄時,他化作舞劍的女子大顯身手,勇敢機智地與敵人周旋、較量。

無言的白龍馬,妳是唐僧師徒的好助手,妳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誠在妳身上盡展無余。

我喜歡“盛裝舞步”中典雅高貴的馬。“盛裝舞步”已經被列為了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可見,人類在最隆重最神聖的奧運會上也需要壹種最可愛的動物朋友與我們***同分享。

於是,選中了馬。騎著馬表演的是紳士,高貴的氣質與高貴的衣著高貴的動作造就了極至的風度。

那同臺演出的馬呢,也盛裝登場,顯得光鮮亮麗、華貴無比。高難的動作、曼妙的舞步、無言的默契,讓人心中生出無數的贊嘆:這兩位選手可真是壹對“黃金搭檔”啊!在那壹刻,我們得到的不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靈的震撼, 源於人與動物的和諧之極。

如今,我們的生活中已經不再可以隨處見到馬了,但是,新世紀的我們,是不是應該攜龍馬精神,成為奔跑在陽光下的千裏馬呢? [點評] 本文用熱情洋溢的語言表達自己對馬深深的情感。從體裁看本文是壹篇抒情散文,作者精心選擇了三種關於“馬”的場面描寫,突出了“馬”的任勞任怨、知恩圖報、典雅高貴等品質和精神。

作者用細膩的描寫把把每個場面描繪得惟妙惟肖,但風格迥異。寫它的任勞任怨筆風樸實無華,與馬的精神交相輝映。

寫知恩圖報時則情真意切;而寫到“盛裝舞步”時則將奔放熱情的風格和內容有機地結合了起來。如此妙文是作者感情和妙筆的自然結合,非偶得而不能至也! [美文2] 邯鄲尋馬 李延軍 其實,鐘情於馬的邯鄲人大有人在,武靈王首當其沖,堪稱邯鄲歷史上愛馬、用馬第壹人。

胡服騎射、擊三胡、滅中山,武靈王把馬的功能發揮到了極至。馬為武靈王贏得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蓋世英名。

遍布邯鄲各處的武靈王雕塑作品,無壹不有矯健的戰馬與之晝夜相伴;邯鄲博物館大廳那匹迎面奮蹄的矯健青銅戰馬,更是把邯鄲勃勃奮發的英雄氣概展現得淋漓盡致、虎虎生威! 務實的武靈王對馬有著不同於常人的獨到見解,他壹生只騎馬,從來不坐馬拉的車,那樣走起路來雖然八面威風,但過於四平八穩,招搖過市,騷擾坐不起馬車的邯鄲百姓。馬車既不能林苑逐鹿,也不能草原獵鷹,還會拖慢趙國崛起前進的腳步,很容易被如狼似虎的齊、秦追殺,更擺脫不了騎馬的三胡侵擾、擄掠。

所以,武靈王從小就只學騎馬,不學坐馬車。他壹生都在馬背上生活和工作,日裏萬機,行軍打仗。

所以,邯鄲才有了趙武靈王胡服騎射、韜光養晦的千古絕唱;才有了趙國和平崛起的歷史奇跡;才有了邯鄲人津津樂道的秦漢古都的千年輝煌。 其次,對馬情有獨鐘的還有起源於邯鄲趙奢的馬姓家族。

他們的祖先趙奢因善馭馬率兵、攻城掠地而成為趙國這輛超級馬車的服馬,被敕封為馬服君。趙奢的後裔們遂以馬為榮,棄趙姓而改姓馬。

是馬服君的馬,使他們世代榮耀,代代牢記馬的驍勇善戰;是只知道在兵書上空談騎馬的趙括使他們代代蒙羞,紙上談兵成了他們家族永遠的恥辱。所以馬對於馬姓家族的意義更是非同壹般,更為刻骨銘心! 再有邯鄲的李牧,日夜廝守著趙國的千軍萬馬,馬不停蹄地奔馳在趙國千裏邊防線上,聲聲嘶鳴,劃破雁門關的霜晨曉月,換來趙國百姓信馬由韁、安寧祥和的和平天空。

掛五國帥印的樂毅更是與馬情同手足,心心相印,壹人獨率五個國家的千軍萬馬,馬踏齊國七十二座城池,威震華夏。 …… 翻遍青。

6. 我怎樣寫《二馬》

《二馬》中的細膩處是在《老張的哲學》與《趙子曰》裏找不到的,“張”與“趙”中的潑辣恣肆處從《二馬》以後可是也不多見了。

人的思想不必壹定隨著年紀而往穩健裏走,可是文字的風格差不多是“晚節漸於詩律細”的。讀與作的經驗增多,形式之美自然在心中添了分量,不管個人願意這樣與否。

《二馬》是我在國外的末壹部作品:從“作”的方面說,已經有了些經驗;從“讀”的方面說,我不但讀得多了,而且認識了英國當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與描寫工細是當代文藝的特色;讀了它們,不會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開始決定往“細”裏寫。

《二馬》在壹開首便把故事最後的壹幕提出來,就是這“求細”的證明:先有了結局,自然是對故事的全盤設計已有了個大概,不能再信口開河。可是這還不十分正確;我不僅打算細寫,而且要非常的細,要象康拉德那樣把故事看成壹個球,從任何地方起始它總會滾動的。

我本打算把故事的中段放在最前面,而後倒轉回來補講前文,而後再由這裏接下去講——講馬威逃走以後的事。這樣,篇首的兩節,現在看起來是象尾巴,在原來的計畫中本是“腰眼兒”。

為什麽把腰眼兒變成了尾巴呢?有兩個原因:第壹個是我到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換壹個風格,於是由心理的分析又走入了姿態上的取笑,笑出以後便沒法再使文章縈回逗宕;無論是尾巴吧,還是腰眼吧,放在前面乃全無意義!第二個是時間上的關系:我應在壹九二九年的六月離開英國,在動身以前必須把這本書寫完寄出去,以免心中老存著塊病。時候到了,我只寫了那麽多,馬威逃走以後的事無論如何也趕不出來了,於是壹狠心,就把腰眼當作了尾巴,硬行結束。

那麽,《二馬》只是比較的“細”,並非和我的理想壹致;到如今我還是沒寫出壹部真正細膩的東西,這或者是天才的限制,沒法勉強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變動。

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滌洲——他死去快壹年了!已經說過,我在“老張”與《趙子曰》裏往往把文言與白話夾裹在壹處;文字不壹致多少能幫助壹些矛盾氣,好使人發笑。滌洲是頭壹個指出這壹個毛病,而且勸我不要這樣討巧。

我當時還不以為然,我寫信給他,說我這是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話裏,以提高白話,使白話成為雅俗***賞的東西。可是不久我就明白過來,利用文言多少是有點偷懶;把文言與白話中容易用的,現成的,都拿過來,而毫不費力的作成公眾講演稿子壹類的東西,不是偷懶麽?所謂文藝創作不是兼思想與文字二者而言麽?那麽,在文字方面就必須努力,作出壹種簡單的,有力的,可讀的,而且美好的文章,才算本事。

在《二馬》中我開始試驗這個。請看看那些風景的描寫就可以明白了。

《紅樓夢》的言語是多麽漂亮,可是壹提到風景便立刻改腔換調而有詩為證了;我試試看:壹個洋車夫用自己的言語能否形容壹個晚晴或雪景呢?假如他不能的話,讓我代他來試試。什麽“潺湲”咧,“淒涼”咧,“幽徑”咧,“蕭條”咧……我都不用,而用頂俗淺的字另想主意。

設若我能這樣形容得出呢,那就是本事,反之則寧可不去描寫。這樣描寫出來,才是真覺得了物境之美而由心中說出;用文言拼湊只是修辭而已。

論味道,英國菜——就是所謂英法大菜的菜——可以算天下最難吃的了;什麽幾乎都是白水煮或楞燒。可是英國人有個說法——記得好象GeeGissing(喬治·吉辛)也這麽說過——英國人烹調術的王旨是不假其他材料的幫助,而是把肉與蔬菜的原味,真正的香味,燒出來。

我以為,用白話著作倒須用這個方法,把白話的真正香味燒出來;文言中的現成字與辭雖壹時無法壹概棄斥,可是用在白話文裏究竟是有些象醬油與味之素什麽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真正的原味兒。 在材料方面,不用說,是我在國外四五年中慢慢積蓄下來的。

可是象故事中那些人與事全是想象的,幾乎沒有壹個人壹件事曾在倫敦見過或發生過。寫這本東西的動機不是由於某人某事的值得壹寫,而是在比較中國人與英國人的不同處,所以壹切人差不多都代表著些什麽;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們的個性,可是我更註意他們所代表的民族性。

因此,《二馬》除了在文字上是沒有多大的成功的。其中的人與事是對我所要比較的那點負責,而比較根本是種類似報告的東西。

自然,報告能夠新穎可喜,假若讀者不曉得這些事;但它的取巧處只是這壹點,它缺乏文藝的偉大與永久性,至好也不過是壹種還不討厭的報章文學而已。比較是件容易作的事,連個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子高,頭發黃;因此也就很難不浮淺。

註意在比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面上的差異作資料,而由這些資料裏提出判斷。臉黃的就是野蠻,與頭發卷著的便文明,都是很容易說出而且說著怪高興的;越是在北平住過壹半天的越敢給北平下考語,許多汙辱中國的電影,戲劇,與小說,差不多都是僅就表面的觀察而後加以主觀的判斷。

《二馬》雖然沒這樣壞,可是究竟也算上了這個當。 老馬代表老壹派的中國人,小馬代表晚壹輩的,誰也能看出這個來。

老馬的描寫有相當的成功:雖然他只代表了壹種中國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識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壹輩的中國。

7. 有壹幅圖,壹個人騎兩個馬,是什麽成語,什麽圖,後面兩個字是真跡

蛛絲馬跡zhū sī mǎ jì解釋從掛下來的蜘蛛絲可以找到蜘蛛的所在,從馬蹄的印子可以查出馬的去向。

比喻事情所留下的隱約可尋的痕跡和線索。出處清·王家賁《別雅序》:“大開通同轉假之門,泛濫浩博,幾凝天下無字不可通用,而實則蛛絲馬跡,原原本本,具在古書。”

結構聯合式。用法多含貶義。

壹般作主語、賓語、狀語。正音跡;不能讀作“jī”。

辨形蛛;不能寫作“珠”;跡;不能寫作“績”。近義詞壹望可知反義詞千絲萬縷、千頭萬緒例句貪汙了巨額公款的肖某;自以為得計;其實;他在幹壞事時早已留下~;逃不脫人們的眼睛。

8. 假如我有壹匹馬作文騎馬姿勢

有壹種動物象征著俊朗和速度,那就是馬。馬,是人類無言的朋友,我渴望我有壹匹馬,能帶我奔向天涯海角。

啊,假如我有壹匹馬,我要騎著它奔向蔚藍的大海。我要在清晨時躺在溫暖的沙灘床上看世間罕見的海上日出,太陽才露出小半邊臉,朝霞撒向世間萬物。我要踩在松軟的沙灘上,壹邊吹著海風壹邊撿拾五彩的貝殼和海螺。我還要喝新鮮的椰汁,傾聽海浪的歌聲,看魚兒躍出海面和我打招呼。看海鷗在微風裏翩翩起舞。

啊,假如我有壹匹馬,我要騎著它走進神秘的大森林。我要和森林裏的動物做朋友。傾聽歌手百靈鳥既美妙又動聽的歌聲,欣賞舞蹈家燕子華麗多姿的舞蹈。看看森林裏有名的醫生啄木鳥是怎麽給大樹伯伯治病的。看看聰明的建築師們鳥兒是怎麽給自己築巢的。我要和馬兒去品嘗壹下大森林裏清澈的水。

啊,假如我有壹匹馬,我要騎著它去可愛的童話世界。我要給賣火柴的小女孩送上熱乎乎的烤面包和厚厚的棉襖,送給她溫暖。我還要讓她騎著我的馬兒,去七個小矮人的房子裏做客,讓她們成為朋友。我要讓我的馬兒和龜兔賽跑,看看我這只矯健的馬兒,能不能比過烏龜和兔子。我要找到阿拉丁神燈,向它許下三個願望:第壹個願望,世界永遠和平;第二個願望,讓貧困山區的兒童過上幸福的生活;第三個願望,讓世界不在有災難和疾病。

啊,假如我有壹匹馬,我要騎著它奔向開滿鮮花的地方。和馬兒壹起在芳香四溢的花海中散步。我要看美麗的蝴蝶在花叢中飛舞,看不辭辛苦的蜜蜂是怎麽采蜜的。我還要嘗嘗花蜜的香甜。

啊,假如我有壹匹馬,我要騎著它奔向遼闊無邊的大草原。欣賞如畫的美景,看牛羊像星星壹樣在身邊閃光。看牧草像綠雲在腳下反波濤,看羊群為無邊的綠毯繡上白色的大花。我還要走進蒙古包,和熱情的蒙古人民交朋友。和噴香的奶茶,吃好客的主人端進來大盤子的手抓羊肉和奶豆腐。和既大方又稍有點羞澀的鄂溫克姑娘壹起舞蹈。

假如我有壹匹馬,那該有多好呀!我還要騎著它奔向許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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