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證書》、《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中醫門診由不少於400種中藥飲片的藥店設置。
3、中醫診所內只允許開展中藥飲片處方服務,不得隨意變更或擴大執業範圍;同時,中醫類別執業醫師不超過2名。
4、配備的醫師必須是取得中醫師資格後從事臨床工作5年以上的醫師。
5.診室必須獨立分隔,診室不超過兩個,每個診室的建築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
6、必須配備與診療科目發展相適應的臺、床、凳和設備設施。
7、制定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技術操作規程,並有記錄本可用。
二、經辦部門:
1.符合這些條件後,向當地有設區市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當然,妳必須先向工商部門申請保留藥店名稱,也就是藥店名稱,因為工商部門在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時,必須對藥店名稱進行預先核準。
2.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受理後,藥店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後頒發《藥品經營許可證》。這時候藥店就可以正式向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了。
3.獲準的藥店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GSP(良好生產規範)認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對已經營的藥店進行GSP認證。
4.藥店設立的壹般程序大致如上所述。有些地方可能有特殊規定。請咨詢您當地的食品和藥物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鄉村醫生管理條例》規定,個體行醫者必須註冊後才能申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後方可開辦診所。報名條件是必須考取執業醫師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