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件的全部經過是什麽?2020年7月14日,被告人廖持尖刀刺向被害人魏某珍腹部,並多次割斷魏某珍、廖某紅(被害人,8歲)、廖某春(被害人,12歲)頸部,致3人死亡。2020年7月17日,鐘山縣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廖批準逮捕。?
2020年9月30日,賀州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廖犯故意殺人罪向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廖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故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0年6月5438+2月21日,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廖不服,提出上訴。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202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廖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壹審刑事裁定,並發布執行廖死刑的命令。
2022年7月8日,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法發布的執行令,對故意殺人罪犯廖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