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者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二)符合下列條件者,可通過認定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6月26日前,1,1998,按國家有關規定取得中醫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2.1998年6月26日前,經縣級以上衛生和中醫藥行政部門批準取得有效行醫資格,並具有25年以上中醫(民族醫藥)臨床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年齡在55周歲以上,未取得中醫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經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的實踐技能考核合格或者具有中醫藥(民族醫藥)專業特長的執業醫師。
3.具有國家承認的中等醫學學校以上中醫學歷,中醫本科畢業後在醫學影像科工作,無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設立的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認定,符合中醫醫師條件的;
擴展數據:
考慮到我國多層次醫學教育和多結構醫師職稱的歷史地位,以及我國中醫和其他傳統醫學的實際情況,中醫醫師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1,分級: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個級別。不同的是,執業助理醫師的執業範圍受到壹定的限制,只能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執業,不能獨立執業。但是,在鄉鎮醫療保健機構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根據醫療的情況和需要,獨立從事全科醫療活動。
2.分類: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分為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學三類。目前有藏醫、蒙醫、維吾爾醫三個民族醫藥專業。
百度百科-中醫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