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標準,保健食品應當具有功能性成分及其與功能性作用相對應的最低含量。功能性成分是指能夠通過激活酶活性或其他方式調節人體機能的物質,主要包括:
1,多糖:如膳食纖維、香菇多糖等。
2.功能性甜味劑:如單糖、低聚糖、多元醇糖等。
3.功能性油脂:如多不飽和脂肪酸。
擴展數據:
需要註意的事項
1.不使用醫學術語或易與藥物混淆的術語,不宣傳療效。
2.禁止宣傳改善和增強性功能的作用。
3、廣告必須附有清晰統壹的天藍色標識,報紙平面廣告中保健食品標識的直徑不得小於1 cm。
4、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抽檢不合格的將暫停其在該地區的廣告發布,由原抽檢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