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級治療:基礎治療包括患者教育、運動療法、物理療法和行動輔助療法,適用於所有骨關節炎患者。早期患者可根據需要和病情進行底層治療。
2.第二層治療:適用於病情加重的患者,包括非甾體抗炎藥布洛芬、對乙酰氨基酚等抗炎鎮痛藥物;關節內註射藥物如糖皮質激素如潑尼松和透明質酸鈉。在考慮患者發病部位和自身危險因素的基礎上,選擇正確的用藥途徑和藥物類型。
3.第三層治療:病情進壹步加重。在基礎治療和藥物治療失敗的前提下進行手術治療,包括關節鏡手術、軟骨修復手術和力線矯正手術。治療方案要根據病變部位、病變程度、全身情況和個人意願綜合考慮。
4.第四層治療:當骨關節炎進展到晚期,患者病情嚴重,恢復性治療無效時,需要進行關節重建手術,包括關節置換和截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