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傳球沒有侵略性,強調精準,所以也要看隊友的位置。就像布萊文·奈特和隆多壹樣,更重要的是看到隊友的分布類別及時出來傳球。這樣納什在創造類主動進攻破壞對方防守助攻,那麽斯托克頓大概屬於六分節奏四分創造。他很少突破到籃下。盡管斯托克頓被稱為擋拆,但他喜歡在罰球線附近開車。他沒有深入籃下,罰球不多,破壞力不夠好。他的壹舉壹動都是在策動進攻,自己的進攻都不被重視。這也導致了當時斯托克頓爵士進攻上限很高,拉襠很少。但在最高階段,破壞力和攻擊性壹般。
技術上,斯托克頓喜歡單手運球。但又讓人思考,他是不是不擅長左手運球?看這個球會讓人覺得奇怪。右撇子左手連續運球是什麽鬼?斯托克頓雙手運球很好,但只在必要時換手。大多數時候他單手運球很快,方便隨時傳球。其實斯托克頓的運球、突破、習慣性動作都是為了隨時隨地傳球。他從不關心與對手對抗,而是關心獲勝。
斯托克頓的進攻組織非常兩極分化。陣地戰極其穩定合理,等隊友切空,打招牌擋拆,偶爾投壹個。反擊異常兇猛恐怖。在推反擊的時候,我喜歡加壹個急停的鏡頭:比比王之前就是這麽做的。斯托克頓的名聲遠低於他的能力和貢獻。NBA球員經常看不起他,老球迷總是說他壞話。水平這麽低的原因,如果長時間不看比賽,真的是無法理解。原因是斯托克頓太厲害了,但他從來不做多余的事。現在批評威金斯的“健康籃球”大概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