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藥註冊,我國還規定,申請人在申請藥品註冊前,應當完成藥學、藥理學、毒理學和藥物臨床試驗等相關研究工作。申請藥品註冊,應當提供真實、充分、可靠的數據、資料和樣品,證明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