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2021年,城鄉貧困人口托養護理補貼省級指導標準仍按2020年的標準執行,即貧困人口集中供養托養護理補貼省級指導標準為壹級(完全喪失自理能力)835元/人/月,二級(部分喪失自理能力)465438元/人/月。
2.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護理補貼省級指導標準為壹級(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151元/人/月,二級(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88元/人/月,三級(具有生活自理能力)5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