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市綜合交通規劃的發展目標是構建完善的高鐵、城際軌道、普鐵、高速公路幹線網絡,全面融入長株潭,打造贛湘合作門戶樞紐城市。構建“1-2-4”區域快速到達時空圈,1小時到達南昌、長株潭城市群,2小時到達武漢、九江、吉安、張家界,4小時到達廈門、廣州、鄭州、貴陽、杭州、合肥。
將“宜建、限建、禁建”劃分為三大區域,確保城市生態安全格局;劃定“生態控制線、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城市開發邊界、2030年城市建設用地邊界和重點項目建設控制線”,明確區界控制底線,加強空間資源管控;明確“現代制造業區塊、休閑旅遊區塊、特色小鎮區塊”三大功能區塊,以政策引導產業集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十七條應當包括:城鎮的發展布局、功能區劃、用地布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建設、限制建設和適宜建設的地理區域以及各類專項規劃。規劃區範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地、環境保護、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防災減災等應當成為城市總體規劃和鎮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城市總體規劃和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壹般為二十年。城市總體規劃也要對城市更長遠的發展做出預見性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