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明確規定,不偷拍照片或者竊聽他人隱私的行為,壹旦違反將受到拘留或者罰款的處罰。
如果偷拍者將偷拍的照片發布到網上,捏造事實,將涉嫌侮辱誹謗,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將被拘留、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在我看來,法律實際上為我們建造了壹座堅固的堡壘。我們不需要害怕那些不懷好意的人,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女生要學會利用身邊的工具和環境保護自己免受傷害。
這個女生自我保護意識很強,懂得拿起合適的武器保護自己,才不會傷害到自己。她合理利用網絡的力量和輿論的發酵,讓學校給出了壹個好的結果。
當今社會還是有很多“鼠輩”,暗地裏幹著壹些見不得人的事情。偷拍照片並不少見,很多公共場所都會發生,比如商場、公交、地鐵。還有壹些“鹹豬手”利用周圍人多的情況撲向女生。這種人就像“披著羊皮的狼”,看似虛偽,實則做著最惡心的事。
女生遇到類似情況不要害怕,要學會利用身邊的環境和工具來保護自己,更不要畏首畏尾,以為自己可以承受。“人善被人欺”,妳的不反抗在對方眼裏是壹種變相的“暗示”。他可以繼續“胡作非為”,無論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身後更多的女生不受傷害,他都應該直接“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