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師範生是地方政府為解決農村特別是邊遠艱苦地區教師資源短缺而制定的措施和政策,由政府出資培養農村教師。
各地定向師範生的政策不盡相同,但基本的“三個定向”是壹致的。本著自願的原則,從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學生,在師範院校完成規定的培訓後,充實定向師範生,達到預定的農村教師崗位。
招生目標
當年參加高考的考生,其生源為縣(市、區),即戶籍在有定向培養計劃的縣(市、區)的考生,填報本縣(市、區)鄉村教師定向誌願。被錄取的師範生入學前與其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