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和國家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 目 錄 第壹章 總 則 第二章 記錄 第三章 適用 第四章 調查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為了實施知識產權海關保護,促進對外經濟貿易和科技文化交流,維護社會公***利益,根據中國人民***和國家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與進出口貨物有關的、受中華人民***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版權、專利等知識產權。 第三條 禁止侵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的貨物(以下簡稱侵權貨物)進出口。 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海關對進出境貨物實施知識產權保護,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海關法》規定的有關職權。 第五條 進口貨物收發貨人或者出口貨物發貨人及其代理人(以下統稱收發貨人)應當按照海關的要求,向海關如實申報與進出口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狀況,並提交和審核有關單證。 第六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及其代理人(以下統稱知識產權權利人)要求海關對與其進出境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實施保護的,應當將其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有關情況向海關備案,並在其認為必要時向海關申請采取保護措施。 第七條 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應當保守有關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第二章 備案 第八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海關知識產權備案保護的,應當向海關總署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壹)知識產權的名稱或者姓名、註冊地或者國籍、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場所等情況;(b) 註冊商標的註冊號、內容和有效期,授權專利的編號、內容和有效期,或有關版權的內容;(c) 知識產權和商品的名稱及其產地;(d) 授權或被許可使用知識產權的人;(e)(授權或者許可使用知識產權的人員;(e)與知識產權相關貨物的主要進出境海關、進出口商、主要特征、正常價格等有關情況;(f)已知侵權貨物的生產商、進出口商、主要進出境海關、貨物的主要特征、價格等情況;(g)海關總署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情況。 提交書面申請時應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壹)知識產權權利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或者註冊證書復印件或者經註冊機關認證的證明文件復印件;(二)註冊商標的註冊證書復印件、商標局核準轉讓註冊商標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或者經備案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復印件;或者專利證書復印件、經專利局登記的專利證書復印件以及專利轉讓合同復印件、專利使用許可合同復印件;或者專利證書復印件、經專利局登記的專利證書復印件以及專利轉讓合同復印件、專利使用許可合同復印件。專利轉讓合同復印件、專利許可合同復印件;或者著作權權屬證明文件;(三)海關總署認為需要隨附的其他文件。 第九條 海關總署應當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0日內通知申請人是否準予備案。海關總署準予備案的,頒發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備案證書;不予備案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條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自海關總署核準備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7年。 在知識產權有效的前提下,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在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備案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向海關總署申請延續備案。
上一篇:使用 Minceran(甲磺酸倍他司汀片)時不能吃什麽 飲食中應註意什麽下一篇:雲浮8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與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