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表;
2、營業執照、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餐飲服務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及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及說明。
6、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7、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
8、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的有效健康考核證明及復印件;
9、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餐飲服務許可申請程序如下:
1、申請:申請人向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窗口 "提交申請。
2、受理:申請材料有錯誤的,能夠當場更正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補正全部內容。需要當場補正的,向申請人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補正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人按照規定提交全部補正材料後,應當受理並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他決定受理餐飲服務許可證。
三.審查:按照《餐飲服務許可證審查規範》組織現場檢查驗收。
四、決定:現場審查符合條件的,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申請行政許可的權利。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5.許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現場核查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應當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行政許可和頒發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決定。
擴展資料:
《餐飲服務許可證》辦理註意事項
1、面積在150平方以下的小型餐館不需要辦理消防和環評。
2、面積在150平方以上的餐館就需要先到環保部門申請環評,還需要到公安局消防科申請消防等級評定。只有這兩項都通過的,才有資格申領餐飲許可證。
3、食品攤販從事餐飲服務經營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4、《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載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類別、許可證編號、發證機關(加蓋公章)、發證日期、有效期限和備註等內容,有效期為三年,免費使用。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 - 餐飲服務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