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甲乙丙類如何分類?
1.甲類藥
臨床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品中價格低的藥品。參保人使用這類藥品時,可以全額納入報銷範圍,按規定比例報銷。
2.乙類藥
可供臨床治療選擇使用,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藥品價格高的藥品。參保人使用乙類藥品時,要先按比例(各地自行規定)扣除壹定的個人自付費用後,將余下費用再納入報銷範圍,按規定比例報銷。
3.丙類藥
基本醫療未覆蓋,大部分地區都需個人自付100%。當然,可能有的地區也會報銷壹些,具體可以看醫院發票上“自理比例”壹欄。丙類藥壹般包括:保健品類、高檔藥、新研制的藥、抗癌進口藥等。
總之,不管甲類、乙類、丙類,亦或者門診、住院,大部分醫院的發票或者住院收費明細都會對每種藥品、醫藥材料、檢查、化驗等費用的“自理比例”進行標註。如果沒有註明,可能就診醫院是“非醫保定點醫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