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藥品類的 授權委托書 (行政審批事項) 委托人: 工作單位: 職 務: 聯系電話: 被委托人: 工作單位: 職 務: 聯系電話: 茲委托 在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處(分局)辦理 事宜。 授權範圍:□1、接受行政機關依法告知的權利。 □2、代為提交申請材料、更正、補正、補充材料的權利。 □3、代理申請人行政許可審查中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4、簽收 批件的權利。 □5、其他權利 。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單位公章) 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註:已授權的請在□中打“√”,未授權的請在□中打“×”。 《授權委托書》填表說明 1、申請單位到市藥品監督局辦理行政許可事項時,申請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時,須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開具《授權委托書》給申請人,列明授權範圍和委托期限。 申請人憑《授權委托書》到市藥品監督局受理大廳辦理相關事宜。 2、“委托人”,填寫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被委托人”,填寫具體辦事人員姓名。 “工作單位”、“職務”、“聯系電話”,據實填寫。 3、“茲委托 ① 在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② 處(分局)辦理 ③ 事宜。” ①:填寫被委托人姓名。 ②:根據申辦事宜內容填寫對應的主管處室名稱,如“受理辦”、“藥品註冊處”、“安全監管處”、“醫療器械處”等。 ③:填寫具體辦事內容,如“藥品經營許可”。 4、“授權範圍”,根據具體授權情況,已授權的在“□”中打“√”,未授權的在“□”中打“×”。 “簽收 批件的權利”,在橫線上填寫需領取的證件、批件或有關材料名稱,如“《藥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 5、(委托人單位公章):“加蓋委托人所在單位的公章” 被委托人:“由具體辦事人員簽字” 6、在辦理藥品註冊事項時,如委托人為二人以上的,須分別列明委托人有關情況,並在對應位置,分別簽字、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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