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 *** ,「笑」死了,可不償命!部分不肖夜店、汽車旅館等業者,將來源不明的「氧化亞氮」(俗稱笑氣)充填於氣球中,提供客人使用,藉以賺錢。臺北市衛生局警告,笑氣在醫療上做為麻醉鎮痛劑,如果濫用,將嚴重損及健康。 臺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陳立奇指出,「氧化亞氮」藥品屬於處方藥,不管是輸入、制造以及販售,都需領有藥品許可證,且需要醫師診斷才能使用。 目前國內核準的「氧化亞氮」藥品許可證只有3張,都屬於處方藥,必須經由醫師診斷,開立處方箋,方可使用。如果未經核準擅自販售供應,可依藥事法處15萬元以下罰鍰。 在銷售流通管道部分,未經核準就制造、輸入將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並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供應「沒有藥品許可證」的「氧化亞氮」,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並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陳立奇表示,笑氣已成為最新的藥物濫用品項,近來,陸續有人在演唱會活動或者夜店、派對中吸食,來提高 *** 、增加氣氛,以致濫用情形日漸普遍。 最常見的是,不肖業者將來源不明的「氧化亞氮」打進氣球中,就在夜店、酒吧等場所販售。消費者打開氣球,吸食氣球內的氣體,感覺全身放松,甚至有奇異的感覺,沒有來由的大笑。 陳立奇警告,如不當使用「氧化亞氮」,可能引發末梢神經病變,傷害脊髓中樞神經,導致末梢神經及脊髓病變,出現手麻、腳麻,無力走路,立體感喪失等癥狀,且有成癮之虞,民眾千萬不要嘗試。 訂閱健康愛樂活影音頻道,閱讀健康知識更輕松 加入,天天關註您健康!LINE@ ID:@ : /supply/article/5837/氣球灌笑氣 吸食恐造成嚴重後果 關鍵字:氣球, 氧化亞氮, 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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