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壹些細節:
1.營業場所不得少於20平方米(農村藥店不要求有倉庫)。至少要有壹名駐院藥師和壹名營業員(高中以上學歷或藥學相關專業畢業或經藥監部門考核取得上崗證的人員)。
2.先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再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和《健康證明書》。
如果妳在城市裏開藥店,妳必須滿足這些條件:
1.營業場地不小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小於20平方米。至少要有壹名駐院藥師和壹名營業員(高中以上學歷或藥學相關專業畢業或經藥監部門考核取得上崗證的人員)。
2.先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再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和《健康證明書》。
新開的藥店也要實行GSP認證,意思是: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壹切按GSP模式操作。
根據《藥品管理法》的規定,開辦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依法具有合格的藥學技術人員;(二)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三)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四)有保證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申請設置藥店,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立的縣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藥品經營許可證》後,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加盟連鎖店也必須辦理上述手續;只是利用連鎖店的招牌。
由於具體金額因地區而異,建議您去當地政務中心藥監窗口(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咨詢,詢問情況,了解流程。關鍵是要問藥店的驗收標準,看自己能不能達到。
最後,建議妳多考察當地藥店的經營情況。
祝妳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