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肖女士介紹,她於去年6月5438+065438+10月懷上二胎,在珠海市婦幼保健院檢查時被確診有先兆流產跡象。
22日,她聽從醫生建議,到珠海市婦幼保健院做了人流手術。
23日上午9點多,涉事醫生拿了藥,讓67床的病人服用。她按照醫生的要求服藥。
結果那天中午,11點過後,她覺得肚子壹直不舒服,就去上廁所,有很多血。
兩人壹楞,於是去找醫生,把她之前吃的藥拿出來,才發現她用錯了藥。
她住院是為了保護胎兒。醫生給她的藥“米索前列醇片”是壹種引產藥,服用後會引起流產、早產或出生缺陷。
後來涉事醫生承認,他給肖女士拿藥的時候,沒有核對姓名,所以給錯了藥。
事後,醫院組織醫生立即對肖女士進行緊急流產治療,並從肖女士體內取出兩片成型的米索前列醇片。
肖女士和丈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事後他們多次與涉事醫生和醫院溝通,希望醫院承擔因其疏忽造成的醫療費用,並組織專家對孕婦服用米索前列醇片造成的不良反應進行風險評估,但壹直未達成壹致意見。
醫院給出的答復稱,肖女士及時發現用藥錯誤,住院後迅速處理,對患者沒有不良影響。
另外,經醫院全方位檢查,肖女士病情穩定,b超顯示胚胎發育正常,壹切平穩,專家建議肖女士回家休養。
另外,目前肖女士在醫院的所有費用需要肖女士自己承擔。
肖女士夫婦表示無法接受醫院的處理結果。
並且事後做了壹些補救,緊急為肖女士做了壹系列相關檢查。結果顯示對胎兒沒有影響。
對於回復中的“自付”,郭主任解釋說,官方是這麽寫的,但他們承諾,所有由此產生的費用在理賠時壹並結算。
涉事醫生已被停職,並給予經濟處罰。
用藥錯誤是否會對胎兒產生後續影響,醫院表示無法做出任何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