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仿真槍、軍警用品和危險武器。
1,槍支、彈藥、軍需品及仿制品;
2、能造成他人暫時失去抵抗能力,對他人身體造成極大傷害;
3、槍支、彈藥、彈藥相關設備、配件、附屬產品以及仿制的衍生工藝品等。;
4、保安、警察、軍裝、標誌、設備及產品;
5.可能用於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工具、弩具、飛鏢;
*各種槍支、彈藥及相關器材,如槍支、槍支仿制品(如仿真槍)、子彈(大炮)、消音器、火藥、說明書、包裝盒等。
*安全設備包括但不限於電擊、強光、撕裂等安全防衛設備,如激光筆。
*警用設備和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警服、徽章、手銬、警示燈、警報器、電擊槍和其他警用和軍用設備。
*違反管制刀具國家標準的刀具,如匕首、三角刀(包括加工用的三角刮刀)、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及類似工具。
*弓弩、牙簽弩、彈弓、鋼珠、鉛球、真機、真子彈等。
*彈簧刀(跳刀)和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三角尖刀等。(2)易燃、易爆、有毒化學品和藥品
1,易燃易爆物品,如火藥;
2、毒品、原料、化學品和成癮藥物;
3、國家禁止生產、經營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
4.吸毒工具及附件;
5.介紹易燃易爆物品制作方法的相關教程和書籍;
6.農業部發布的禁用和限用農藥;
7、煙花及焰火燃放裝置。*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包括但不限於煙花、鞭炮(包括清洗、砸炮等。),冷煙火,彩煙等商品。(3)反動及其他破壞性信息。
1,含有反動信息,破壞國家統壹、主權和領土完整,破壞社會穩定,涉及國家秘密,擾亂社會秩序,宣揚邪教迷信,宣揚宗教和種族歧視,或者法律、法規禁止出版、銷售的圖書、音像制品、錄像、文件、資料;
2.竊電設備、網卡蹭網、網絡服務器、撥號器、斷網、爬墻軟件、vpn代理服務;
3.存在扣費項目不明、惡意扣費、隱藏扣費程序等損害用戶權益的情形,或者產品含有盜號、盜密碼等惡意程序;
4、不適合國內出版、發行、銷售的政治類書刊和收藏的涉密圖書、音像制品、錄像、文件等。;
5.帶有宗教和種族歧視的相關商品或信息;
6.反動等含有破壞性信息的產品和服務,如不宜在國內發行的與政治相關的書刊、涉密圖書和音像制品、詐騙網站等。
宗教類別
*傳播宗教教義和活動。
*出售宗教用品,包括宗教用品,如佛珠、神龕、熏香、長袍和其他器具,或紀念品。(四)色情、低俗、壯陽用品
1、含有色情內容的音像制品和視頻、色情聊天服務、成人網站論壇賬號/邀請碼或其他淫穢物品;
2.能使他人暫時喪失抵抗力,意識模糊的口服或外用壯陽產品及人造處女膜;
3.用於傳播色情信息的軟件、種子文件、網盤資源和圖片,含有色情、暴力、低俗內容的音像制品,原創內衣及相關產品,含有未成年人色情內容的圖片和照片視頻等。;
4.含有色情、暴力、低俗內容的動漫、書籍、遊戲、圖片;
5.網絡低俗產品。(五)涉及人身安全和隱私的。
1,用於監控的軟件和設備,竊取隱私,泄露個人隱私信息,手機監視器或秘密等。;
2.用於非法攝像、錄音、取證的設備;
3.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等依法可以用於身份識別的證件;
4.竊取或破解賬號密碼的軟件、工具、教程和產品;
5.個人隱私信息和企業內部數據,提供個人手機定位、電話清單查詢、銀行賬戶查詢等服務;
6、汽車安全帶扣等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汽車配件產品;
7.已報廢、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非法拼裝或非法取得等車輛,以及他們的“五大大會”。
*侵犯他人隱私的設備,包括但不限於竊聽器、偷拍攝像頭、針孔攝像頭、信息攔截(傳真攔截、短信攔截、電話攔截)等可能侵犯他人隱私的非法設備。
*侵犯他人個人信息的產品,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提供手機號、郵箱等他人個人信息,提供收集、竊取他人信息的軟件和產品(如釣魚網站)。(六)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品。
1,壹、二、三類醫療器械;
2.非處方藥和處方藥;
3.保健品;
4.用於預防和治療人類疾病的所有國內外藥物;
5.未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生產、進口或者銷售的醫療器械;用於預防、治療和診斷人類疾病的其他醫療器械;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認定的假劣藥品;
7、獸藥監管部門專項獸藥行政許可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壹覽表;國家查處的獸藥;獸藥監督管理部門禁止生產、使用的獸藥;
8、註射美白註射液、脂溶性註射液、填充註射液、纖體註射液等用於人體註射的美容註射產品。
保健品的定義:保健品分為保健食品、保健藥品、保健化妝品和保健品。
(1)保健食品具有食品的性質,如茶、酒、蜂產品、飲料、湯、鮮果汁等。,對色、香、形、質有要求,但壹般對用量無要求;
(2)保健藥品是具有營養和食品性質的天然藥物,應配合治療使用,有用法用量要求。目前他們有“健”的批號;
(3)保健化妝品具有化妝品的性質,不僅局部修飾小,而且具有透皮吸收和內服作用,可外用,如保健香水、霜劑等;
(4)保健品具有日用品性質,在產品說明中有治療作用,如健身器材、按摩器、磁化水器、香包、衣服、鞋帽、涼席、艾灸貼、針灸貼等;
文章(1)可以賣出。註:如果保健食品的描述(如酒、茶、飲料等。)含有壯陽或者其他誇張的文字,該商品禁止銷售;第(2)、(3)、(4)條禁止出售。(七)非法服務、門票
1.偽造、變造國家機關或者特定機構制發的文件、證件、公章、防偽標識,為國家機關或者特定機構提供非法或者限定的服務;
2.彩票商品;
3.仍可使用或用於報銷的票據(及服務),仍可使用的外貿單證,辦理報關、清單、商檢、單證手續的服務;
4、未公開的國家官方考試答案,考試代考服務;
5.撰寫論文等相關服務;
6.以欺騙性銷售誘導、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服務;
7.汽車非法代理服務;
8、網站備案、親子鑒定、胎兒鑒定等服務;
9.門票、基金、保險、股票、貸款、投資理財、證券等服務;
10,法律咨詢、心理咨詢、財務咨詢、醫療衛生相關服務;
11.逃避合法出入境手續的商品和服務;
12,違反公序良俗和封建迷信的商品和服務;
13.實際入住人無需酒店實名登記即可入住的酒店商品或服務;
14,未取得經營資格的商品和服務相關的跟團遊、出境遊、簽證等。;
15,辦理各類證件。(八)動植物、動植物器官和動物捕殺工具。
1,人體器官和遺體;
2、人類遺傳資源材料;
3.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和植物;
4、嚴重危害人畜安全的動物捕殺設備或附件以及其他動物捕殺工具;
5.貓狗肉、貓狗毛、魚翅、熊膽及其制品,以及其他違反公益或者可能對當地生態系統造成重大破壞的生物物種及其制品;
6、寵物住。(九)涉及盜竊及其他非法所得和非法使用的軟件、工具或設備。
1,走私、盜竊、搶劫等違法所得;
2、賭博工具、作弊工具、車載秒表設備等非法工具;
3、衛星信號收發器和用於無線電信號屏蔽的軟件、儀器或設備;
4.開鎖工具、開鎖服務及相關教程和書籍;
5.壹卡多號,具有上網功能的無線網卡,在描述信息中告知成員可以用於上網的設備;
6.涉嫌欺詐和其他非法用途的軟件、工具和服務;
7.可能用於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
8、利用電話線對DC饋電點燈;
9、大眾設備、軟件和服務;
10、外掛軟件、作弊軟件等不正當競爭工具或軟件;
11、秒殺器以及用於提高秒殺成功概率的相關軟件或服務;
12、手機破解涉嫌侵犯其他公司或個人利益的商品或服務;
13,妨礙交通安全秩序的產品。
*涉黃及其他違法行為,如小漁藥、作弊器、偽基站設備、自動翻牌器、笑氣、乙醚、搖頭丸、作弊設備及賭博相關教學等。
*擾亂交通安全秩序的產品,如汽車反雷達測速儀、電子狗、汽車隱噴、滾動車牌架、雷達幹擾器、車牌遮蓋設備、交通信號燈轉換器等相關產品。(十)未經許可,違反國家行政法規或不適宜交易的商品。
1,偽造、變造貨幣、印刷設備;
2.流通中的人民幣和仿制人民幣(第四套、第五套人民幣);
3.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有關規定的文物;
4、煙草專賣品和煙草機械;
5、依法應經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或備案後銷售的商品,未經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或備案的;
6.銷售未取得經營許可或者電信網絡代理資格的經營者的通信產品;
7.激活的手機卡、上網卡等違反實名制規定的商品;
8.未經許可發布的奧運會、世博會、亞運會等特許商品;
9、國家機關制服及相關配件;
10,與未經授權的國家領導人相關的信息或商品;
11、軍需品、國家機關專供商品、特殊用品等。;
12,國家補貼或免費發放且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的商品;
13,大量外幣流通和外幣兌換服務;
14、POS機(含MPOS)、刷卡器等受理終端;
15,郵局包裹、EMS特快專遞、快遞等物流單據及單號;
16,內部資料刊物;
17,境外出版物采購商品或服務;
18,非法傳銷商品;
19,國家明令淘汰或停售的圖書;
20、其他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文件中的商品。(11)虛擬班級
1、比特幣、萊特幣、高利貸、民間借貸、貸款推廣等互聯網虛擬貨幣及相關商品;
2、網絡遊戲、遊戲卡、幣等相關服務;
3.外掛、私服相關的網遊;
4.遊戲卡或平臺卡產品;
5.存在交易風險的在線賬戶身故險賬戶或騰訊QQ賬戶、Itunes賬戶、百度賬戶、視頻網站賬戶等賬戶產品;
6、炒作博客人氣,炒作網站人氣,投票商品或信息;
7、航空公司積分和裏程,航空公司積分/裏程兌換機票;航空公司出具的文件中規定的不合格產品;
8.酒店、團體旅遊、出境遊、簽證等業務的商品和服務;
9.未經平臺許可,以固定費率卡券、儲值卡券、儲值服務換取商品或服務,或分期返還貨款的交易;
10,官方已停止運營的遊戲卡或平臺卡產品;
11,以支付、社交、媒體為主要功能的互聯網用戶賬號產品;
12、支付代第三方支付平臺、信用卡服務等違反《關於辦理沖擊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的商品或者服務;
13.不平等的分期返還電話費;
14、互聯網資費卡或資費套餐以及不能及時查詢的被稱為漏洞卡、群卡、內部卡、測試卡的SIM卡;
15、慢充卡等虛擬商品。72小時內無法收到的郵件。
16,SP業務自用商品;
17,時間無法查詢的虛擬服務商品;
18,手機直撥卡和直撥服務,電話回撥卡和回撥服務。(12)其他類別
1.不合格廠家生產的商品,不符合國家、地方、行業、企業強制性標準的商品,經權威質檢部門或廠家認定並召回的商品,國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銷售的商品,過期、失效、變質的商品,含罌粟籽的食品、調味品、護膚品等成品;
2.商品本身或者外包裝上標明的產品標準、認證標誌、成分和含量不符合國家要求的;
3、存在假冒品牌配件商品的風險;
4.珠寶玉石制品,包括但不限於:和田玉、羊脂玉、白玉、黑玉、蜜蠟、碧璽、翡翠、綠松石、南紅、瑪瑙;
5.成人用品,包括但不限於成人用品、計劃生育用品、內衣、情趣內衣、壯陽藥和化妝品;
6、壹些特殊的化妝品、生發/生發、防脫發、除臭等。;
7.煙草商品,包括但不限於:香煙、電子煙、戒煙產品、煙盒、鼻煙、煙標、煙盒、煙嘴、吸煙工具等。
8.壹些具有收藏價值的商品,包括但不限於郵票、紀念鈔、紀念幣、人民幣、紀念章、名人字畫等;
9.其他平臺根據風險和危害性制定的違禁物品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