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1日,國家《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規定正式實施,非處方藥(OTC)進入人們的日常生活。由此引發的壹個熱門話題是:大病進醫院,小病進藥店。2000 年 1 月 1 日,國家《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使非處方藥(OTC)走進了人們的日常生活。由此引發的熱門話題是:大病去醫院,小病去藥店。
長期以來,我國藥品沒有實行分類管理制度,除了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濫用藥品外,其他藥品都可以在藥店買到。因為藥品說明書有時不是給使用者看的,而是給醫務工作者看的,所以對於藥品的用量、禁忌、藥品不良反應等事項,購買者不是壹看就能正確掌握,患者用錯藥量、藥不對癥、發生不良反應的事情時有發生。實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可以減少上述問題的發生。
藥品分類管理是根據藥品安全有效、使用方便的原則,按照其品種、規格、適應癥、用法用量和給藥途徑的不同,對處方藥和非處方藥進行管理。它包括建立相應的法規、管理制度和實施監督管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藥理作用強、治療嚴重疾病、易發生不良反應的各類藥品限定為處方藥。處方藥是臨床緩解患者病情的用藥主體,必須在醫務人員指導下,憑執業醫師開具的處方,在醫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非處方藥是方便消費者自我保健,用於快速有效緩解小病小痛的藥品,無需醫生處方,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實行藥品分類管理,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有利於醫藥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有利於逐步與國際通行的藥品管理模式接軌。
1999年,中國衛生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的《國家非處方藥目錄》***分為上下兩篇,上篇收載西藥,***23大類165個品種;下篇收載中成藥,160個品種。非處方藥主要包括感冒藥、鎮痛藥、止咳藥、助消化藥、抗胃酸藥、維生素、驅蟲藥、滋補藥、避孕藥、瀉藥、外用藥、護膚藥等。列為非處方藥的藥品壹般都經過較長時間的全面檢查,具有療效確切、使用方便、毒副作用小、儲存方便等優點。有關部門要求,非處方藥的標簽和說明書要非常詳細、簡明、易懂,便於患者根據自身癥狀進行自我判斷,然後按照說明書進行自我治療。說明書的內容項目有藥品名稱、主要成分、藥理作用、適應癥、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癥、註意事項、生產日期、有效期、貯藏條件、批準文號等。
有人認為,非處方藥的療效不如處方藥。其實,這是壹種誤解。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兩者的 "效果 "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在臨床上,壹些經驗豐富的專家經常會使用非處方藥來減輕處方藥的毒副作用或增強其療效。比如,在服用處方藥SMZ和萬古黴素時,為了抵消藥物的副作用,常會加服非處方藥維生素B6等。還有壹些藥物是 "兩棲藥",既是處方藥又是非處方藥,只是使用範圍和治療疾病不同而已。如布洛芬,作為處方藥,主要用於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脊椎炎、腱鞘炎等,每天最大用量為2400毫克,可長期服用;而作為非處方藥,卻主要用於治療頭痛、肌肉痛、痛經等疾病,每天最大用量為1200毫克,只能短時間服用。又如法莫替丁,作為處方藥使用時,其適應癥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應激性潰瘍、急性胃黏膜出血,每次口服20毫克,每天2次,療程為4-6周;而作為非處方藥,適應癥是緩解胃酸過多(燒心),每天口服 20 毫克,24 小時內不超過 40 毫克,連續使用不超過 7 天,不建議 16 歲以下患者使用 不建議 16 歲以下患者使用。再次,如解熱鎮痛藥阿司匹林,用於處方藥時必須遵醫囑長期大劑量應用,治療風濕、類風濕性關節炎和心血管疾病等。而用於非處方藥時,則應對劑量和療程給予限制,適應癥只能是解熱、鎮痛(指頭痛、腰痛、牙痛等),用於解熱的只允許在 3 天內服用,用於鎮痛的只允許在 5 天內服用。可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只是職責不同,並無療效 "好 "與 "壞 "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