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假藥是否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2、根據銷售假藥的數量,依據《刑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第壹百四十九條、第壹百四十條的規定,生產、銷售假藥未達到 "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程度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程度,不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但構成其他犯罪的,仍要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 149 條的規定......銷售金額達到五萬元以上,或者藥品貨值金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壹百四十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壹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百五十五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二百五十五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