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可選擇“醫保局”微信服務號、醫保網上服務大廳、轉診定點醫院(三級醫院、地方專科醫院和區市縣中心醫院)中的壹種方式辦理異地就醫登記。申請的有效時間。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前應進行登記備案,最遲應在異地入院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逾期未登記備案的,視為未登記。備案期限為壹年,原則上下期有效。因惡性腫瘤或器官移植需要連續、重復治療的,有效期內不限制就醫次數,壹年內可在備案地直接結算多次住院費用。醫療結算。註冊成功的,按照國家和省關於異地就醫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參保人可憑激活的社會保障卡或國家醫療保險電子憑證在備案的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住院費用。未登記備案或者未登記備案的,應當以現金結算。
申請異地就醫需要的材料包括
異地就醫書面申請、異地長期居住證明、醫保卡、本人身份證等。已辦理異地就醫手續的參保人員,在約定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異地就醫相關規定予以報銷。
綜上所述,參保人可選擇“醫保局”微信服務號、醫保網上服務大廳、轉診定點醫院(三級醫院、地方專科醫院和區市縣中心醫院)中的壹種方式辦理異地就醫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