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
壹個是生育津貼,壹個是生育醫療。
其目的是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她們恢復工作能力並重返工作崗位。
擴展數據
壹般條款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超過規定的醫療業務費、藥費(含自費藥、營養藥)由職工自行承擔。
女職工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
產假期滿後,女職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病假和醫療保險待遇的有關規定辦理。
2.產婦津貼。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上述規定表明,我國生育保險的範圍覆蓋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並延伸到用人單位職工的失業配偶。
但我國不同地區的生育保險覆蓋範圍也有所不同,具體覆蓋範圍以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