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銷範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為:參加人員在統籌期內因病在定點醫院住院診治所產生的藥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護理費等符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部分(即有效醫藥費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付設立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醫院年起付標準以下的住院費用由個人自付。同壹統籌期內達到起付標準的,住院兩次及兩次以上所產生的住院費用可累計報銷。超過起付標準的住院費用實行分段計算,累加報銷,每人每年累計報銷有最高限額。二、報銷標準1、門診補償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2、住院補償報銷範圍:A、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B、60周歲以上老人在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3、大病補償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壹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報銷支付特殊病種有:惡性腫瘤化療、放療;重癥尿毒癥的血透和腹透;組織或器官移植後的抗排異反應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有心、肺、腎、肝及神經系統並發癥之壹者),再生障礙性貧血;心臟手術後抗凝治療。其余可報銷的特殊病種,以當地具體政策為準。特殊病種的特定門診治療包括治療期間必須的支持療法和全身、局部反應對癥處理,壹般輔助治療不列入報銷範圍。《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法律客觀:《實施<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幹規定》第八條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範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