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近年來,我省各行政執法機關按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規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職責,申報年度涉企執法檢查計劃,明確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依據、檢查時間及方式,便於執法相對人和社會公眾監督,不開展未經批準的行政執法檢查;切實解決了壹些領域存在的頻繁檢查、隨意檢查、選擇性檢查、重復檢查等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問題,減輕了企業負擔。
規範涉企行政執法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今年的檢查計劃做出相應調整,在食品藥品、公***衛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城市管理、交通運輸、金融服務、教育培訓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行政執法檢查不受本計劃限制,由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科學制定檢查計劃,履行相應審批程序,並向社會公布,通過加大執法力度,保障行業有序發展。
對非重點領域的涉企行政執法現場檢查,除清單中的24個項目外,原則上不再新增。在現場執法檢查時,實行“雙隨機、壹公開”監管,隨機抽取執法人員和執法對象,有效防範權力尋租;按照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全面落實“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規定。
檢查計劃鼓勵各行政執法部門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合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科技手段開展非現場檢查,切實解決多頭執法、執法擾民等問題。省司法廳將通過定期走訪、組織評議、案卷評查等方式,聽取對開展涉企行政執法現場檢查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涉企執法現場檢查計劃執行情況的督促指導